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頂級燒肉店用過期食材遭重罰144萬 衛生局:吹哨者可領一半

新頭殼
更新於 04月16日08:43 • 發布於 04月16日08:43 • Newtalk新聞 |曾郡秋 綜合報導
頂級燒肉店「和牛EMPEROR」因疑使用過期食材遭檢舉,將面臨至少144萬新台幣的罰款,曾梓展也提到,吹哨者將獲得實際罰款的50%作為獎金,目前至少為72萬新台幣。 圖:翻攝自和牛EMPEROR 臉書專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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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市西屯區頂級燒肉店「和牛EMPEROR」因疑使用過期食材遭檢舉。台中市衛生局長曾梓展表示,該店除勒令停業,還將面臨至少144萬新台幣的罰款,並需提出完整證明其符合衛生規範才可申請復業。曾梓展也提到,吹哨者將獲得實際罰款的50%作為獎金,目前至少為72萬新台幣,若事件被認定為重大食品安全案件,獎金將會更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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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和牛燒肉店被吹哨者揭露使用過期的牛肉等食材,衛生局在檢查中發現多項過期食品,但店家辯稱這些食材是用於員工培訓之用。曾梓展在市議會的媒體聯訪中提到,關於吹哨者獎勵的部分,吹哨者將獲得實際罰款金額的50%作為獎金。以目前的144萬元罰款為例,吹哨者最少能獲得72萬元的獎金。此外,如果事件被認定為重大的食品安全案件,吹哨者將有機會獲得額外的獎勵。

由於該店未能提供進貨、銷售和存貨的詳細記錄,已違反食品安全法規定。曾梓展表示,市府已要求該店在明天內提供完整資料,否則將面臨3萬至300萬新台幣的罰款。

而過期食品,每項將被罰款6萬新台幣,若判定為故意違規,罰款將加倍至12萬新台幣。由於牛肉涉及多個批次,過期食品的項目從8項增至12項,因此該店已被直接罰款144萬新台幣,今將收到裁決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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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梓展還指出,市府將進一步調查是否有過期食品被銷售給消費者,並將根據情況進行額外的罰款,每項可達24萬至48萬新台幣。若消費者有任何消費糾紛,市府將受理報案並協助消費者進行索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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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 153
  • 克里斯
    賺那麼大還敢用過期材料,還扯什麼員工訓練用!?這危機處理不行,砍掉重練!
    04月16日11:49
  • Willy Liu
    這也罰太少,賣這麼貴卻賣過期食物,沒罰到它倒說不過去吧…
    04月16日11:49
  • 小風
    這就對了,銀子就是賞下去,吹哨者才肯實實在在地檢舉
    04月16日12:00
  • Huang Bin(昆)
    員工的薪水也很可憐
    04月16日11:51
  • 高小米
    民眾的健康只值144萬?
    04月16日1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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