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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有正確用藥嗎?別自己當醫師吃藥吃出病

嬰兒與母親
更新於 06月19日15:09 • 發布於 06月19日00:00
你有正確用藥嗎?別自己當醫師吃藥吃出病

「你的症狀跟我上次生病很像,可以吃我上次剩下的藥」、「這個網站賣的減肥藥感覺蠻有效的,買一些來試試看」,這些日常情境相信大家都不陌生。

食品藥物管理署(以下簡稱食藥署)提醒民眾,藥品與一般商品不同,不當地取得及使用,可能會影響身體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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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亂買來路不明藥品。

正確用藥五不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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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個人的身體狀況不同,民眾若有身體不適,應就醫治療或至藥局諮詢藥事人員,並依照醫囑或藥事人員指示使用藥品,才是用藥安全的不二法門。

食藥署提醒民眾謹記「正確用藥五不原則」:

一、「不聽信」他人推薦藥品

民眾偶爾會遇到親友推薦藥品,或是業者宣稱神奇療效的藥品。提醒民眾,每個人適合的藥品不一定相同,若有身體不適,應就醫治療或至藥局諮詢藥事人員,切勿聽信他人推薦購買藥品。

二、「不亂買」來路不明藥品

民眾有用藥需求,應就醫由醫師開立處方藥,或至藥局購買指示藥,切勿購買來路不明的藥品。尤其近年許多假借藥商/藥局名義於網路販售藥品,這些網站多數為非法境外網站,且從國外寄送不法藥品來台,購買者可能違反藥事法輸入禁藥之規定。

三、「不亂停藥」以避免病情惡化

民眾應依據醫囑或藥袋標示,按時服用藥品,切勿因症狀緩和而擅自停藥,可能導致病情惡化,甚至增加後續治療的困難。

四、「不共享」藥品給其他人使用

每個人的體質條件不同,即使出現相同的症狀,合適的藥品種類和劑量也可能不同。因此民眾不應將自己的處方藥提供給他人使用,以免延誤就醫或導致不良反應,傷了他人身體又傷感情。

五、「不囤積」使用剩下的藥品

有些民眾習慣將治療後未使用完的藥品儲存起來,以便未來有需要時可以使用。提醒民眾,每次病情不一定相同,胡亂自行服用藥品,對身體恐怕有害無益。

▲不囤積使用剩下的藥品。

犯法!安眠藥轉讓或轉售罰300萬

聽說失眠可以拿家人的安眠藥吃,是真的嗎?

有些民眾失眠時會將親友吃剩的安眠藥拿來服用,或是見到親友睡不著,熱心分享自己正在服藥的安眠藥,但其實服用安眠藥須先經醫師詳細評估,要有醫師處方且由藥師調劑,不能自行服用。

而且安眠藥所含成分屬第四級管制藥品或第四級毒品(合法醫藥使用為管制藥品,否則即屬毒品),若該藥局非法販售,則涉觸犯毒品危害防制條例之販賣第四級毒品,可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三百萬元以下罰金。不可任意轉售或轉讓,以免觸犯「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食品藥物管理署提醒,安眠藥不是萬靈丹,安眠藥的服用更應該遵照醫師的處方劑量,絕對不能有「吃了沒效再吃一顆」的心態!應搭配正常規律的生活作息及運動,如:按時起床就寢、午睡不宜過久等,並遵照醫囑服藥,絕對不可以自行購買、任意增減劑量,導致安眠藥誤用或濫用,反而造成身體傷害。

民眾若有睡眠障礙,應找睡眠或精神專科醫師診治,積極找出病因,並依照醫師指示正確服用藥品,才能徹底擺脫失眠的困擾。

整理/林宜屏

資料來源/食品藥物管理署

圖片來源/photo-a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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