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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國小2女主管遭控職場霸凌 校方回應了

鏡週刊
更新於 18小時前 • 發布於 18小時前 • 鏡週刊 Mirror Media
中山國小爆職場霸凌案。(本刊資料照)

職場霸凌案延燒,多名曾在台北市中山國小任職的行政人員現出面指控,台北市中山國小總務處二位王姓、吳姓組長長期以丟公文、刻意大吼等方式刁難同事,不少人被逼離職,但因為校方冷處理,王、吳二人有恃無恐,10年來同一處室的員工已超過10人離職,還有離職員工因此罹患憂鬱症。

前員工A小姐指出,只要有人不順王姓、吳姓組長的意,二人會找各種理由刁難,像是不滿意貼發票的位置,照他們規定更改後,二人又會改口要求員工將發票貼回原來的位置,令同仁無所適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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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職員工B小姐則表示,工作經常要看兩位的心情,許多跟他們有業務接觸的人員時常提心吊膽,甚至為了業務順利,逢年過節還得送禮巴結二人,避免再被當眾丟公文及辱罵,但仍事與願違。

曾有離職員工寫陳情書給單位主管,時任的校長及人事主任知情卻冷處理,員工換來的回應竟是主管對她們說:「祝福你 ! 新單位什麼時候要人,你都可以走人。」讓職離員工認為主管對霸凌不聞不問,形同幫兇。

B小姐透露,她曾求助過其他處室的長官,才打聽到原來每個人都知道總務處霸凌的問題,皆採取隔岸觀火的態度,甚至用看戲的心情猜測總務處的新員工能撐多久。同處室的主管對辦公室的同仁遭二女霸凌的事情明明一清二楚,卻長期採取漠視態度,讓王、吳二人有恃無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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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深員工C先生說,王、吳二人之所以如此蠻橫,主因是公務人員規定,一個單位甲等比例上限為75%,假設同一處室編制有3個人,只有兩個人可以拿甲,因此只要逼走其他人,原來留下的資深員工就可以一直拿甲等,乙等由菜鳥擔下。

C先生也提到,依據「臺北市政府暨所屬各機關學校公務人員遷調實施要點 」第5條第4款指出,出納管理人員職務至少每6年一定要輪換一次,但這兩位組長已超過輪調年限,期間有人提出疑義,於是她們採取的做法就是以交換職務的方式,表面上二人依規定進行職務輪調,卻巧妙避開吃力不討好的組別,明顯無視規定偷吃步。

B小姐說 :「我曾經在學校旁邊的天橋上站了很久,想著要不要跳下去。」另一位前員工也透露自己差點想不開,一想起校方的漠視以及當時遭受霸凌的回憶,即便她現已離職多年仍會心慌、想吐,甚至全身發抖,甚至還得看定期到身心科回診,直呼苦不堪言。

針對指控,校方回應校內的主管多是新到任的人員,所以對過去的霸凌事件不清楚,但證實近年王姓、吳姓二位組長有互換職務的情形發生,並建議離職員工若曾遭霸凌可向校方申訴,校方會啟動調查,若認定行為構成霸凌,將進行懲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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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 9
  • 阿儒
    這個校長一定知道,只是不想處理
    16小時前
  • 叡元
    快出面...妥妥的要精神賠償🙏學校覇凌學生,原來職員也無奈....應該有人護著....議員、立委、官員🐖🐖🐖🙏🙏🤮
    17小時前
  • 玉齡
    巧妙避開吃力不討好的組別,就是事務組
    13小時前
  • HOWARD
    校園職場霸凌……🥶🤮🫨
    13小時前
  • 蕭渣某
    12小時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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