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洪正達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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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的主動出擊,讓共同生活已久的後媽拿下監護權,也成功擺脫覬覦雙親遺產的妻親。(示意圖/Pixabay)
台南一名父母雙亡的13歲少年,社工原先依法定順位將監護權交給外祖父母,但少年主張繼母一路照顧他,且有完善的環境可供成長,於是自行上網蒐集資料後向法院提出聲請,另一點是想擺脫覬覦父母遺產的親戚,後來法院審酌後,果真將他的監護權判給繼母。
少年年主張,自己分別於2018年、2024年分別失去自己的媽媽和爸爸,監護權在法定順位上落在外祖父母,但外祖父母早在媽媽過世後就已沒有來往,甚至拿走媽媽身後留給他的大學教教育基金,跟爸爸還有遺產糾紛等,雙方早已斷聯,因此他反對由外祖父母擔任監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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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少年也說在爸爸過世後,親戚其他人並未提供扶助,甚至借錢後就耍賴,其中一人一口氣借走120萬元,後來知道爸爸過世後,竟然回頭獻殷情想爭取監護權,但一直以來都是繼母在照顧他的生活,也共同處理學業問題,因此他上網查過相關條文後,決定聲請監護權改定。
外祖父母則反駁,當年少年在念幼稚園時程幫忙照顧,直到少年的媽媽過世後,父親一直認為他們要侵占遺產才導致雙方失聯,但他們並未侵占保險金,且大部分的款項已交給少年及其父親,兩人也主張自己身心健康良好,有經濟能力及親情支持少年成長,反咬繼母有債務重整程序。
而法官在審酌雙方說法後,認為少年從小學3年起就由繼母在照顧,對生活、學業的支持一應具全,且外祖父母皆已年過80,過去已長達6年多未再與少年接觸,難以勝任監護職責,因此將監護權判給繼母及社會局擔任共同監護人,而親生父母的遺產則交付信託。
綉緓 孩子,自己要堅強,父母雙亡留有遺產的身份真的易讓居心不良的親戚覬覦,好在社會局出面處理。好好讀書用心學習,日後學習自己理財,擺脫那些貪財親戚
12月07日10:16
和楓 判的好!!
13歲了,非常清楚能跟誰過日子。
80歲了 ……保重!
孩子 ,這一切都是過程。
時時刻刻都要自立自強!
保重自己照顧自己。
親戚丶親朋好友都量力而行。
外祖父、母,你就量力而行,能代盡孝道就做。
12月08日01:36
王純瑩 外祖父母則反駁,當年少年在念幼稚園時程幫忙照顧???
可能只有接送,接送能稱的上照顧與陪伴嗎?
12月07日23:54
小敏-Sandy 遺產就全部信託,每月付生活費及學費,待成年後才能全部歸還,這樣就不怕被親戚侵吞了。
12月08日02:03
林台月 如果說法屬實外祖父母一家人很難信賴,年事已高爭奪監護權也沒必要,有心照顧多多關心做些有用的幫助。
繼母也不是都很差,好壞,孩子已經拾多歲應該可以感覺得到,如果日後繼母有不好的對待少年可以再提出異議,而且很快他就要成年了,希望繼母是真誠出於愛心照顧不是覬覦財產,孩子也會以愛回饋,至於社會局也是個難以相信的單位,希望不會和繼母合作用各種名目挖走少年的錢財,孩子社經的經驗還太少很多事不懂得處理還須要社會大衆多多的關心。
祝福少年有個好繼母,未來一切都美好,順利成長,自己也要努力向上開拓美好的前程,身邊的是是非非就擱一邊,尤其有人和你談到錢的事千萬要小心。
12月08日0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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