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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署查宜蘭縣長及官員涉貪案件 收押與交保理!

宜蘭新聞網
發布於 2022年01月15日08:49 • 宜蘭新聞網

由宜蘭檢察署大動作指揮廉政署,大動作搜索縣長住家、公館並約談30位疑似涉案人員,其中縣長經歷27個小時偵查後,以無保請回,足見案子並沒有預期的發展,地檢署最後還以「所辯各節仍有進一步查證之必要」留下一條尾巴,另我們整理出被羈押及交保的理由,讓網友了解案子脈絡! 宜蘭縣長被廉政署搜索、約談,這是何等重大的案子,檢、調是經過2年多的跟監、蒐証,這才在13日清晨6點45分在羅東、冬山、蘇澳、宜蘭等鄉鎮,動用超過200人以上的調查員,同時、同步搜索約談30位相關人員,並移送廉政署偵訊後,再回到宜蘭地檢署,而地檢署在14日的記者會中表示,是對宜蘭縣政府 108 年羅東土地免徵增值稅案、109 年羅東土地都市計畫變更案、羅東鎮公所 108 年晚會辦桌布置標案及若干疑似財產來源不明等數案進行查證,以釐清相關人等是否涉 有違反貪汙治罪條例、洗錢防制法等罪嫌,足見此案重大! 然而從中可以看出,宜蘭縣政府的案子歸宜蘭縣政府,羅東鎮公所的案子歸羅東鎮公所,兩案並無交錯,只是檢調把它包在一起偵辦,讓外界有錯覺而已,其中最主要的是縣長、鎮長都被搜索、約談,最後在27個小時後是以「無保請回」,但已讓不是政治的問題被政治化了。

本網整理出這次被羈押、交保的理由讓網友了解: 宜蘭縣政府地政處長楊崇明以五萬元交保,其理由為正在進行的保護區解編對民眾說明時含糊未交代清楚,疑似詐欺但未查獲不明資金流入,以刑法339條詐欺取財未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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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本案目前正在舉辦公聽會中。

) 宜蘭縣政府農業科長吳東原, 以是貪污治罪條例收押,理由是疑似農地變更的問題(但未查到有不明資金流入),此案被質疑與林○梅有關(林亦被無保請回)。

宜蘭縣政府建設處代處長吳朝琴,以貪污治罪條例收押,據了解是因不願配合偵訊,在回到宜蘭地檢署複訊時,向檢察官表示,如果只是再問同構的問題,他的答案仍然和在廉政署的回答一樣,沒想到五分鐘即遭檢方聲請羈押,相信在縣議會中他答調縣議員的問題時也是這樣的個性,這從縣議會的現場直播影帶中可以看出來,許多議員表示,這麼耿直的個性難怪會被羈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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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東鎮經建課長趙紘勳,是以貪污治罪條例10萬交保,理由是發放農業証明疑點。

前商業會理事長陳正勳,是以貪污治罪條例10萬元交保,陳是經營不動產買賣 ,被質疑不明資金流入。

建商劉石純,則是以刑法第 216 條、第 215 條行使業務登載不實文書等罪嫌,各具保 10 萬元。

(照片是縣長林姿妙出席三星青蔥銀柳節,由本網記者林周龍所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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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 2
  • 柏格-張
    內文...至於另一(核發農務証明)免徵土增稅一案,須現地勘查,依現況判定有無實做農務來做准駁之依據,屬承辦人員工作範疇,基本上與各級主管無涉。 且這筆土地亦是經依法(從保護區正式變更為農業區)。 地主有移轉需求,向主管機關申請核發農務証明俾據以申報免課徵土增稅,(這是他們法律上的權利,承辦員也有受理的義務及責任),何以農務課長被收押,余笨拙難以理解。 反之,(不受理申請才有不作為之凟職罪)可言。 當然,如果這筆農地實際上(未作農務使用,而竟予核發農務証明,其主辦同仁或知情)主管應負法律及行政責任,無人會同情。 前縣府秘書長陳源發表示羅東工保區土地變更無所謂圖利情事之發生! | 宜蘭新聞網 | LINE TODAY https://liff.line.me/1454987169-1WAXAP3K/v2/article/PG6Yz17?utm_source=lineshare
    2022年01月16日12:35
  • 石達人
    支持法律,又是國民黨宜蘭縣長集體貪污嫌疑,檢調有證據才敢搜索,已經有多位宜蘭縣政府官員被收押,請縣長誠實坦白,可教化,從輕發落,否則馬上要抓起來關,還要免職縣長職務,天理不容,難怪縣長不敢說太多話,大家注意看,國民黨馬上就出來說,,政治迫害
    2022年01月16日09: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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