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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南警酒駕撞小黃逃逸 市警局開鍘了

三立新聞網
更新於 2020年06月04日01:03 • 發布於 2020年06月03日22:50

記者於慶璇/綜合報導

台南市48歲敬姓員警,2日凌晨與友人酒聚後開車返家,途中行經中西區成功路與西華南街口時,攔腰撞上計程車左側,造成車內女乘客受傷,但他卻肇事逃逸,不久後又搭車返回現場試圖牽車被活逮,酒測值達0.46。台南市警局長周幼偉震怒,立刻將敬員調離服務地區,同時依規定記1大過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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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南敬姓警員遭記大過並調地處分。(圖/翻攝臉書)

據《自由時報》報導,敬姓警員6年前曾渾身酒氣路倒機車旁,當時曾被懷疑酒駕自撞,但他強調沒喝酒、只是人不舒服,因無實證而幸運脫身,分局長認為他是問題人物,要求每天上班前進行酒測,當時逃過一劫的他,卻未從此引以為戒,酒駕情事再度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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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月2日凌晨3時許,敬員再度酒駕上路,肇事後甚至逃離現場,事後搭乘計程車返回現場牽車,儘管他否認酒駕,但身影卻被監視器拍下,因衣著與肇事駕駛相同,酒測值又達0.46,百口莫辯之下這才坦承罪行,被依公共危險、肇事逃逸罪送辦。

對此,台南市警局長周幼偉表示,深感痛心與遺憾,已立即將敬員調離服務地區,同時依規定記1大過處分,強調未來若再有員警酒駕事件,一律從嚴究責,單位主管也須負起責任,調整為非主管職務並記過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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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 52
  • Frosty🦁🐆
    應該要直接炒魷魚吧,知法犯法,罪不可赦
    2020年06月04日00:03
  • 修哥(SteveC)
    應該開除而後公訴.....記過,還在學校時代
    2020年06月04日00:00
  • Eric阮
    執法者酒駕只記大過? 今天沒撞到人而已 知法犯法應該解職
    2020年06月03日23:52
  • 當兵的酒駕勒令退伍 警察的酒駕ㄧ大過...0.0
    2020年06月03日23:48
  • Luke
    才一大過天還可以再犯
    2020年06月04日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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