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網友在Dcard版上表示,最近貸款利率低,所以除了新買的房子,還跟老公再多買一間小套房來出租。這位網友一直是租客身份,希望自己不要像之前遇到的惡房東,巧立各種名目不還押金、租約還沒到就強漲電費到5.5元之類的,所以第一次當房東,不希望自己像那些吸血鬼一樣,能成為一個好房東。
遇到的第一個租客,是50歲左右的單親媽媽帶著一個女兒,表示很喜歡她的房子,但無法馬上簽約,希望屋主能幫她保留資格。屋主心軟想說單親媽媽也不容易,就請她先付押金8200元,這段期間屋主就不再帶人看房子了。租客也一口答應。
廣告(請繼續閱讀本文)
沒想到當晚租客就問能否先給4200元,等不及屋主回應,就自動匯4200到屋主戶頭,讓屋主覺得相當不尊重。最後屋主決定退回單親媽媽押金,雖然覺得抱歉,但也怕遇到惡房客,萬一將來拖繳租金就更麻煩。
廣告(請繼續閱讀本文)
網友多數一面倒的認同屋主的做法,「重點是原PO和房客單純只是談錢和信任的關係,又不是家人也不是朋友,公事就該公辦。」「房客一來反覆,不把講過的口頭約定當一回事、二來在付錢能力上讓人有疑問。」「如果是押金付不出來的我完全不考慮租給他。因為很大的機率之後的租金也繳不出來!」
≈≈≈≈≈租屋快課力房東篇系列≈≈≈≈≈≈
租屋快課力【房東篇4】房客搞失聯怎麼辦? 可以自己開門進去嗎?
更多比價王New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