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

網傳12/1起8類場所戴口罩 疾管署:錯誤、過時資訊別相信

自由電子報
更新於 2023年11月29日08:36 • 發布於 2023年11月29日08:28
疾管署提醒民眾勿輕信網路不實訊息。(疾管署提供)

〔記者林惠琴/台北報導〕近期社群軟體、網路流傳「12月1日起8類場所強制戴口罩」的訊息,衛福部疾管署表示,此為2020年武漢肺炎(新型冠狀病毒病,COVID-19)疫情期間的防疫措施,為錯誤、過時資訊,與現行措施不符,請民眾勿上當誤信,亦請勿轉傳與散布。

流傳的不實訊息為「12月1日上路!8類場所70地點“沒戴口罩“罰1.5萬」,指稱強制戴口罩範圍包含「1.醫療照護(醫院、長照機構)、2.大眾運輸(客運、高鐵、捷運)、3.生活消費(百貨商場、超市、展覽場)、4.教育學校(圖書館、社區大學、K書中心)、5.觀展觀賽(電影院、室內游泳池、遊樂園)、6.休閒娛樂(酒吧、理容院、教堂)、7.宗教祭祀(寺廟、教堂)、8.洽公(銀行、郵局、電信公司、政府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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疾管署指出,依據該署今年8月15日起實施的戴口罩規定,目前應戴口罩場所為醫院、診所、一般護理之家及老人福利機構之室內空間,其餘則有建議戴口罩的情境或由民眾自主決定戴口罩。

疾管署重申,有關防疫相關政策、規範等資訊應以該署公布為主,並可至疾管署官網查詢,勿輕信社群軟體、網路流傳消息。另提醒民眾,收到來路不明防疫訊息須多加留意、查證,切勿轉傳散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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