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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黨竹縣議員候選人范振龍涉買票 高院裁定羈押禁見確定

中廣新聞網
更新於 2022年11月09日10:54 • 發布於 2022年11月09日10:54
國民黨竹縣議員候選人范振龍涉買票 高院裁定羈押禁見確定

九合一選舉在即,國民黨新竹縣議員第二選區候選人范振龍,被新竹地檢署懷疑於7、8月現金買票,上月25日向新竹地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范振龍不服,提起抗告,高等法院9日駁回,不得再抗告,確定羈押禁見。

高院指出,依羈押理由書及各項證據資料,堪認范振龍涉犯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99條第1項買票罪嫌疑重大。本案尚有共犯及證人未到案,且以范振龍身分,對於共犯及證人具有相當影響力及施壓的可能性,其手機對話紀錄有遭刪除情形,故存在勾串、滅證而使案情隱晦不明的危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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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院衡量范振龍所涉犯罪情節,認為若僅命具保、責付、限制住居等羈押替代處分,實不足以確保後續刑事程序的順利進行,故竹院裁定羈押及禁止接見、通信確屬不得已的必要手段,並無違反比例原則,駁回范振龍的抗告,不得再提。本案合議庭成員為審判長林柏泓、陪席法官錢衍蓁、受命法官吳元曜。

竹檢檢察官蔡宜臻指揮新竹縣調查站、新竹縣警局刑大、少年隊、新湖分局、移民署新竹縣專勤隊等單位,共同偵辦范振龍涉嫌現金買票案,10月24日執行搜索、拘提、傳喚、訊問、蒞庭論告後,認定范振龍與共犯范姓男子涉犯買票罪。

檢方10月25日向竹院聲請羈押禁見范振龍及共犯范姓男子獲准,其餘4名被告均以交保10萬元,其餘則請回。檢方的情資顯示,范振龍於登記參選前、即今年7、8月間,涉透過宗親、同學等人際網絡,將款項交由樁腳對有投票權者,以每票500元或1000元金額進行現金買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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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 4
  • Ted Wu
    不管哪一黨,查到買票證據確鑿的,應該禁止再選舉 但是誣陷他人買票的,也要一樣處分
    2022年11月09日11:06
  • Yvonnee正能量
    全國各黨派或無黨派買票就是錯,如果抹黑造謠害人也是無恥,查出真相讓人民知道~ 全國人民就是要消滅貪污綠共詐騙集團~
    2022年11月09日11:08
  • 潘郁婷
    林佳龍拿貼紙就有200元的那件呢
    2022年11月09日12:40
  • 華仔
    國民黨還真的是阿斗一個,民進黨執政已搞得民怨四起,怎麼還提名這種人出來參選,看來百年老店仍無振作決心,讓支持者不勝噓唏!
    2022年11月09日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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