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曆新年即將到來,過去有習俗強調除夕團圓飯要「年年有餘」,有些大魚大肉一大鍋分兩、三餐才吃得完。營養師提醒,食物反覆加熱溫度要高於適合細菌生存的「危險溫度帶」7~60℃,因此一定要加熱到70℃,才能避免吃壞肚子。
避免食物處適合細菌繁殖的7~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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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偕醫院營養醫學中心技術主任蔡一賢指出,細菌最喜歡在7~60℃的環境繁殖生長,因此7~60℃就是「危險溫度帶」,食物從冰箱拿出來加熱務必要高於60℃,所以加熱到70℃相對安全,而且加熱時要充分攪拌均勻,確保整道湯或菜餚的溫度一致。
不過蔡一賢指出,食物多次進出冰箱反覆加熱,會使食物的營養素流失,每重新加熱1次,就會提高細菌在食物中繁殖的風險、營養素被破壞殆盡,因此建議時重複加熱以1次為宜,最好在準備餐點時就先估好當餐要吃的量,避免多次反覆加熱,例如一鍋吃剩的雞湯,可以分裝成幾包放在冰箱保存,每次只拿當餐要吃的量拿出來加熱。
加熱溫度夠不夠 觀察冒煙了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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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在沒有溫度計的情況下,如何得知食物復熱的溫度已達70℃?食藥署代理署長林金富表示,水分加熱到冒煙大約就已到達70℃,如果上面浮了一層油,可能就還要再加熱一小段時間才夠。
食藥署建議民眾,年菜加熱要注意「5要2不」原則:
- 準備做飯菜、吃飯前、上完廁所後要洗手。
- 食材要新鮮。
- 料理生食和熟食,要有專用的砧板及刀具,不要混用同一套。
- 食物加熱要徹底。
- 注意食物保存溫度。
吃完立即收冰箱 不用等餘溫冷卻
有些人會擔心,食物在沒吃完、還有餘溫的情況下放冰箱容易壞,故意等放涼、冷卻了才收進冰箱,蔡一賢說其實沒有必要,因為煮好後經過吃一餐飯的時間,菜餚溫度已經降低,因此不需要再等待冷卻,直接包好收冰箱即可。
因此林金富提醒民眾,冰箱的溫度必須低於7℃,並且建議冰箱內的空間不要裝到滿,以免影響冰箱內的空氣循環,造成溫度不夠低,所以最好只裝到8分滿就好。
◎ 圖片來源/食品藥物管理署提供
◎ 資料來源.諮詢專家/食品藥物管理署.林金富代理署長.蔡一賢營養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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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月30日0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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