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翊婷/綜合報導
女子小雯(化名)去年10月間在某餐廳喝酒,因細故與其他酒客發生糾紛,竟對到場處理的2名警員辱罵「垃圾」,結果反被當成現行犯逮捕。新竹地院法官日前審理此案,並依侮辱公務員罪,判處小雯罰金6000元,得易服勞役6日。
判決書中記載,小雯去年10月某日凌晨3時許在新竹市某餐廳飲酒,接著因細故與其他酒客發生糾紛,新竹市第一警分局2名警員接獲報案到場處理,她竟以「垃圾」等不雅字眼辱罵警員,當場被以現行犯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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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地院法官檢視警員行動蒐證錄影檔案譯文等證據,發現小雯除了罵警員「垃圾」之外,還不斷挑釁、製造混亂,明顯有干擾、妨礙公務人員執行公務的意圖,而且她的行為已經踰越依法執行職務公務員可合理忍受的範圍,涉犯刑法第140條侮辱公務員罪。
法官表示,小雯未能妥善控制自身情緒,漠視公權力的存在,影響公務員執行職務時的尊嚴,行為確實不可取,考量到她已經坦承犯行,最終依侮辱公務員罪判處罰金6000元,得易服勞役6日,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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