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吳典叡/臺北報導
立法院本會期法定集會期間,剩下1個多月,立法院長韓國瑜今(20)日召集朝野黨團協商,各黨團同意立法院第11屆第2會期延長至明年1月21日。
立法院會期每年兩次,自行集會。每年2月至5月底及9月至12月底是法定集會期間,必要時,得依法延長會期。韓國瑜今日下午召集朝野黨團協商,研商「第11屆第2會期延長會期」相關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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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野協商過程中,各黨團提及本會期延長的日期選項,包括明年1月21日或明年1月24日;經韓國瑜溝通後,各黨團同意本會期延長至明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