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蕭博陽南投縣15日電)南投縣府消保官許麗貞涉嫌以不實收據或發票核銷為民服務費,南投地檢昨天指揮廉政署到縣府拘提許麗貞,昨晚依貪污治罪條例等向法院聲押,法官今天裁定50萬元交保。
南投地方檢察署傍晚發布新聞稿表示,接獲法務部廉政署提報南投縣政府許姓消保官涉貪案,承辦檢察官昨天指揮廉政署中部地區調查組廉政官持拘票拘提許姓消保官,檢察官訊後認為涉犯刑法行使登載不實公文書、貪污治罪條例利用職務上機會詐取財物等,罪嫌重大。
南投地檢署指出,許姓消保官所犯為最輕本刑5年以上有期徒刑,且有事實足認有勾串證人、偽造證據之虞,昨天深夜向法院聲請羈押並禁止接見通信,法院今天下午裁定新台幣50萬元交保,持續深入釐清案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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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此案,南投縣政府回應媒體詢問表示,許姓消保官調任為簡任祕書,並要求相關局處全力配合調查,新任消保官將依公務人員任用法,擇優府內同官職等人員接任;另外,縣府秉持依法行政原則要求公務員在積極任事狀況下務必守法,同時要求政風室不定期查處。
據了解,許麗貞每月有新台幣5400元可自由運用的為民服務費,事後再檢附發票或收據核銷,許麗貞疑用不實單據核銷,獲取不法所得累計達數萬元遭內部檢舉,上週已因這案被帶走偵辦,檢察官諭令10萬元交保,但許麗貞交保後疑有滅證、串供行為,因此再遭拘提。
縣府知情人士表示,許麗貞民國93年到職,具有高程度法學素養,公務員11職等薪資含法制專業加給每月收入約12萬元,但工作行為易引起同事微詞,甚至有人直指不好相處,歷任縣長想換人也「很難動」,就連縣議員對許麗貞也有抱怨,且若有民眾投訴消費糾紛,許麗貞也常直接將案件轉給相關縣府局處辦理。(編輯:陳仁華)1120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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