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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更條例擬放寬老舊建物認定標準 內政部:全台約27萬戶受惠

中央廣播電臺
更新於 46分鐘前 • 發布於 6小時前 • 鄭佑漢採訪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30日審查都更條例第65條修正草案,預計放寬實施容積管制前,已掛號申請建照的建築基地也適用容積認定,因考量到老舊建物耐震性及安全性指標,並加速921大地震前的建物更新,內政部在今年(2024年)通過修正草案後,立法院開議後火速送內政委員會審議。內政部政務次長董建宏30日受訪時表示,雙北擁有最多步登公寓(沒有電梯的大樓),希望給予這些公寓一個機會,修法通過後全台約27萬住戶受惠。#央廣記者鄭佑漢 採訪報導#

為了推動各縣市政府都市更新及老舊建物改建計畫,內政部擬放寬都市更新條例第65條,放寬老舊建物認定標準,納入容積獎勵機制設定前所發照的建物,加速921大地震前的建物更新,增加都更的誘因並強化建物的安全性。立法院30日內政委員會也火速排審修法草案。內政部書面報告也提到,全國將有8,216棟6層樓以上合法建築物、約27萬戶受惠。

立法院針對都更條立65條修正草案,朝野都有共識,國民黨立委李彥秀及王鴻薇都推出修法版本,立法委員王鴻薇提案版本建議直接刪除「已興建完成」的條件,避免認定上產生爭議。內政部政務次長董建宏30日列席內政委員會備詢表示,修法目的是為了推動都市更新的誘因,也讓老舊建物改建,保障人民的生命安全。他說:『(原音) 最主要為了推動都更保障民眾權益,這部分資料在台北跟新北比較多,我們當初都市化城市最早也是台北跟新北,希望透過這樣的方式,來推動都更的發展,保障這些住民的生命財產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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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建宏強調,都更條利修正是針對民國88年前,容積獎勵實施設立前,當時已經核發建照的建物,希望透過修法讓這些大樓改建也有公平性,受惠納入的都更適用將有8,216棟6層樓以上合法建築物、約27萬戶受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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