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建華/高雄報導〕高雄市湖內警分局張姓巡佐不到一年內第二度酒駕遭屏東警方查獲,今年3月才被報調至三民警二分局,沒想到又出槌了!他日前上班服勤,勤前酒測值呈0.23,由於他是開車前往三民二分局上班,雖非酒駕現行犯,但分局立即予以開單扣車。
三民警二分局長黃文哲證實,張姓巡佐坦承開車上班前有喝酒,分局已簽報市警局記大過處份,目前尚未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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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張姓巡佐一再漠視市警局禁令,三度涉犯酒駕,分局長黃文哲不諱言也很頭痛。會要求督察組與警備隊等直屬主管加強督考。
據了解,張姓巡佐是在3月31日擔服早上11點勤務時,經分局勤前酒測達0.23,因其當時是駕駛自小客返隊上班服勤,三民二分局立即予以開單扣車,並通報督察組、分局長簽報行政懲處。
46歲的張姓巡佐,家住屏東,原本在仁武分局服務,去年9月間喝完半瓶高粱酒後,騎機車在屏東市復興路、廣東南路口,因沒戴安全帽被警方攔檢,全身散發酒氣,呼氣酒精濃度高達每公升0.67毫克,張員因此從仁武分局被改調湖內分局警備隊,該案並經屏東地院判4月徒刑,得易科罰金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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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料,今年3月9日他休假返回屏東,再度酒後騎車外出,遭屏東警分局攔查並聞出酒味,但他拒測,員警依法開單扣車,事後發現他具警職身分,通報高雄市警局,張姓巡佐因此又被記過、報調到三民警二分局。
沒想到,事隔不到一個月,張姓巡佐又涉嫌酒駕開車上班,被三民二分局酒測發現,開單扣車。消息輾轉傳出,警界都感意外!不少警界同仁甚至痛批:「幹到巡佐還這麼不自愛,喝酒有這麼重要嗎?」倒是分局長黃文哲則表示,張員可能有身心上的問題,分局除了加強輔導外,已建請他就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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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源 這樣還能繼續當警察?是怕他沒有退休金養老繼續酒駕嗎?
2019年04月07日15:31
泰 不適任就汰除。這種人執法,大家都不服!
2019年04月08日04: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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