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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陳玉/台中報導
大安區張姓媽媽在臉書《爆料公社》PO文指控,就讀幼幼班的女兒,2星期內先後被男同學抓傷及咬傷,要求園方調監視器畫面,但園長卻私下將男同學帶到家中向女兒道歉,讓她直呼「太傻眼」。對此,園方回應當時男童、女童在玩鬧,第一時間有替女童擦藥;台中市教育局表示,下星期將會到園了解人員是否有疏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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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姓媽媽PO文指控,「女兒4日在學校臉部被咬傷、16日又在學校被抓傷」,事發後園方不聞不問,當她要求要調全院監視器觀看,園長就馬上說要跟老師到家中拜訪,更帶著咬傷人的男同學來跟女兒道歉,但重點是,男同學家長不知道自己小孩被私自帶出幼兒園。
張姓媽媽指出,園長事後竟說是帶著男同學給女兒指認,「但女兒才2歲3個月,是能指認什麼?更提要協助請3萬補助款,看能不能給學校機會,讓她不禁直呼傻眼」,批園方處理的方式這樣對嗎?只有無奈要把女兒轉學。
對此,園方坦承照顧疏失,稱男童、女童當時在玩鬧,第一時間有幫女童擦藥,另觀看監視器部分,也願意提供畫面;教育局則說,目前未接到相關申訴,但下星期將會到園了解,釐清園方、教保人員是否有疏失。
Vincent 說不定事情真的就是在一瞬間發生的 好比小孩跌倒吧 前後也用不到兩三秒 除非你一直盯著他看 才有可能出現神救援的情況 小孩抓人打人都是瞬間出手 怎麼防 家裡有兩個小孩的人都知道 小孩翻臉打架的速度真的是迅雷不及掩耳......大人都只能在第一擊後出手制止 這還是在家裡 一個大人(或多個)對兩個小孩的情況下 幼兒園老師一個人可能要對六七個小孩 希望監視畫面出來後還老師一個公道 或是揭發老師的惡行
希望小女孩臉上不會留疤
2019年01月21日00:15
小白 緊急處理後,要立即送醫吧!
那個男孩沒教養,老師也沒有第一時間看好他。
男孩=加害者
女童=被害者
園長=代表幼兒園的人
老師=管教疏忽的人
家長=被害(加害)的監護人
感覺園長蠻滖的,以新聞案件來看,比其他不負責的好多了,但方法不妥。
感覺加害者的父母沒誠意,不出來面對。
這對女童是很大的陰影欸!
2019年01月20日18:52
昱文 講難聽一點啦
幼兒園那邊是沒有過失啦
不信的話你們自己去告告看啊
這種情形應該去跟對方家長談賠償的
你們跑去找幼兒園不就是想要更多錢
除此之外還有什麼?
2019年01月20日17:32
車用安卓多媒體環景@羅@ 小孩打鬧也能上新聞,會不會太可笑
2019年01月20日16:54
J 本來犯錯就是要犯錯的人道歉!
2019年01月20日1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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