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一名傅姓女子和丈夫結婚10年,夫妻倆感情不睦,傅女指控婚後遭夫家欺負,不但常被當成出氣筒,甚至自認像是如下女一般的伺候夫家,讓她覺得自己活得沒尊嚴,憤而提出離婚。丈夫自知理虧同意離婚,法官判他得償付100多萬的分手費。
傅女表示,她和丈夫結褵10年,但婚後夫家全家人都對她不友善,包括公婆、丈夫和小姑都是如此,不但對她百般挑剔,還把她當成出氣筒,甚至更當成下人看待。傅女說自己也有工作,回家後還得照顧行動不便的公公,若幫公公洗澡的時間稍微被延誤,就會被婆婆和小姑責罵;且自己若是加班無法回家煮飯,還會被罵得更難聽。
廣告(請繼續閱讀本文)
傅女還說,丈夫流連風月場所,還曾帶酒女回家,自己若質問就遭毆打,讓她覺得自己連下女都不如,活得一點尊嚴都沒有,因此訴請離婚。
桃園地院審理後,丈夫稱說是妻子情緒不穩,時常咒罵公婆,還會拿玻璃杯丟他;但傅女卻反駁丈夫說法,稱說一年從頭到尾都被欺負,甚至逢年過節只有她一個人在操勞,家裡都沒人幫忙,動口不動手,這讓她心灰意冷,直言「這種生活再也過不下去」,堅決離婚。
眼見傅女堅持求去,丈夫也答應和解離婚,最後法官算出夫妻剩餘財產有300多萬,傅女可分150多萬。
廣告(請繼續閱讀本文)
《TVBS》提醒您:
◎拒絕暴力 請撥打113
◎反霸凌專線:0800-200-885
◎尊重身體自主權 請撥打113、110
勝捷 男人可憐的也不少,沒人報
2018年11月21日15:07
說的好委屈,當初有人逼你要跟對方結婚嗎
2018年11月21日14:28
禾利行(謝淽如)每天下午2:30準時結單 這種生活還能待10年,我只能待10天吧!?我結婚至今從來不洗碗的,為了不想煮飯、不想洗碗,我都每天出去吃,誰愛在吃就自己煮,老公也尊重我,因為我不怕離婚啊!公婆想要下人不會自己請下人哦?我若去應徵傭人都還有每月2萬6薪水,當夫家的傭人連260元都沒有,誰要做?
2018年11月21日14:15
鳳 你們的人都是廢人?
太太,媳婦也是別人養大的女兒
不是來給你們糟蹋的
2018年11月21日13:14
唉,這種夫家早該離了,什麼小姑婆婆管她們去死,有手有腳又不是死人還要等人家下班煮飯,流連風月場所的老公更是無恥
2018年11月21日12:44
顯示全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