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統在職期間,總統之刑事豁免權,在他們的中華民國憲法第五十二條規定:「⋯⋯,不受刑事上之訴究」。
說白話就是,總統在職時,就算對人民霸凌,偷拐搶騙姦,甚至殺人放火無惡不作⋯⋯,也都告訴無效,法院概不受理!任何人與總統有冤有仇,都得等到總統去職之後,才能行使刑民事上之訴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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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理,在法理精神上,總統若與任何民眾有刑民事上的糾紛,就算是不共戴天之仇,總統也應該有常識、有教養的一直忍耐,等到一旦去職之日後,才可以提告訴究,申冤復仇。
如果總統一日不立即申冤訴究,實在是忍不住,睡不著也吃不下,氣憤難平,很難平靜地活下去⋯⋯。那麼也有救濟方式,就是總統主動立刻去職,不做總統了,就可以到處去提告人了!這就是所謂safeguard action,對爭執雙方都是公平對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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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之,若是規定人民不可以告總統,但卻縱容默認總統可以告人民,這就完全違反公平對等的法律精神與邏輯理路。這在國際貿易法上,就是所謂unfair trade practice!
蔡英文總統在洋蔥炒蛋書中,自稱所謂拿到一個半博士學位的博士論文,題目是unfair trade practices and safeguard actions,由上述分析來看,蔡英文同學經過35年以上的歲月歷練之後,事實證明仍然完全不懂這兩個法律名詞的定義與法理精神。
既然蔡英文同學自始至今,都完全不懂的東西,請問要如何據以書寫博士論文?那麼,蔡英文總統到底有沒有通過博士論文的考試,博士頭銜是真的?是假的?答案就是這麼一清二楚了!但是仍得等到蔡總統去職後,法律才能訴究!(推薦閱讀:國民黨團擬組調閱委員會查博士論文 蔡英文:抺黑手法對選舉文化不好)
*作者為專欄作家(蠍嘻佛絲的神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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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世間沒有任何事能夠永久欺瞞,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為。
2019年09月22日22:32
老徐
♦台灣的年輕人一定要嚴重關切這件與你的前途息息相關的大事
♦本月9月10號,川普把-波頓解除職務
台灣媒體也大肆報導
♦但是卻不報導東協10國會議
臺灣又被排除在外
東協10國會議也決定要10+6國
♦把澳洲,紐西蘭,中國
韓國等國加入東協
明年起變成16個國家的聯盟
♦整個東南亞/東北亞
只有臺灣未被獲准加入
明年起台灣的經濟將變得更加艱難
產品出口喪失競爭力,企業會更難生存
♦臺灣只剩下滿街的吃喝玩樂及抓娃娃機店
♦當我們的關稅無法與週邊東協各國同樣享受優惠時
♦我們臺灣還剩下什麽可以跟鄰國競爭?
當臺灣技術人才被迫挖角出走
臺灣還剩下什麼產業
♦現在的執政者不管臺灣人的生存發展
這些對百姓切身的訊息,都刻意被執政當局掩蓋隱瞞了
可悲可恨啊!我們的下一代生活該何去何從?
2019年09月22日22:56
Rich Lin 隨便告人?菜包執政就是用吿人掩蓋自己的無能 繼續騙吧
2019年09月22日23:06
Henry 論文拿出來有這麼難嗎?
2019年09月22日23:16
ㄚ濠 真相只有一個,把論文公開才知真假,就別靠輿論定真假了吧
2019年09月22日2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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