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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山分屍主嫌遭求償1500萬 律師爆脫產扣嘸半毛錢

鏡週刊
更新於 2021年02月03日02:40 • 發布於 2021年02月03日02:40 • 鏡週刊
華山分屍案凶嫌陳伯謙一審判死刑,二審改判無期徒刑,目前更審進行中。

3年前的華山分屍案,凶嫌陳伯謙一審被判處死刑,二審認定他自首改判無期徒刑,目前更審進行中,但陳嫌在法院審理中,火速將名下不動產脫產,導致被害人家屬扣嘸半毛錢,抱怨嫌犯毫無賠償誠意。

陳伯謙3年前性侵、勒斃高姓被害女子,行凶後還將屍體分屍做成標本,陳嫌二審改判無期徒刑,高女父母另對陳嫌求償1,500萬元,台北地院日前開庭審理,高家委任律師當庭驚爆被告案發後緊急脫產,將名下一間不動產變更至他人名下,導致家屬無法進行假扣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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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昨(2日)的民事庭中,陳嫌與高女父母皆未現身,雙方委由律師出面,陳嫌律師聲稱,全案除自白並無其他積極證據,要求再鑑定被告說詞是否屬於「虛偽自白」。高家律師則表示,陳嫌在刑事歷審皆被認定性侵殺人,也經過彰化基督教醫院精神科醫師鑑定,認為沒有再鑑定之必要。

庭訊期間,高家律師還指出,陳嫌無理剝奪高女生命,導致父母悲慟終身,痛苦實非外人所能想像。更驚爆陳嫌面對求償,案發後竟還火速脫產,將名下房子過戶當他人,導致家屬無法扣到房產,認為毫無賠償誠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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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 34
  • Derek李
    這法律明顯有問題? 立委醒了嗎?
    2021年02月03日04:12
  • 故意脫產沒錢賠償,就該判死,這種分斯殺人犯,就不該留在世上
    2021年02月03日04:00
  • 無限...(政儒)
    法律應該修改罪犯犯罪後一個月或半年內脫產無效化才是對被害人有所保障!
    2021年02月03日03:24
  • 勝捷
    在民進黨的治理下殺人是輕罪,而且可以脫產拒賠,難怪第三世界人民最理想的定居國家是台灣
    2021年02月03日02:56
  • *我家貝克漢*
    恐龍你看到了嗎?這就是你們為什麼讓人看不起的原因,希望有天恐龍自食惡果
    2021年02月03日0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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