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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送平台是雇傭或承攬? 律師「4點」分析:小心副作用

NOWnews 今日新聞
更新於 2019年10月15日06:11 • 發布於 2019年10月15日06:11 • 編輯中心/綜合報導

近日外送員事故頻傳, 5 天內發生 3 起與外送員有關的死亡車禍,勞動部針對外送平台業者 Foodpanda 勞檢,並批評業者「假承攬、真雇傭」,聲稱將依照相關法規開罰。 Foodpanda 旋即發聲明澄清,強調「與外送夥伴還是承攬關係」。對此,律師林智群認為若將平台業者認定為雇傭,看起來雖是最快的管理手段卻也恐有副作用。

針對勞動部認定 Foodpanda 、 UberEats 兩家業者和外送員間屬於「僱傭關係」,知名律師林智群在臉書分享了個人的 4 點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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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這樣的認定有點勉強,以後就讓法院去認定吧!

2. 外送員搶快的動機不外乎要多賺一點錢,要求業者限制單日跑單上限,也是可以有效解決的,或在保險制度上給予一定協助,課與外送平台一定義務,也就夠了,其他都是風險自負範圍,真的要用到牛刀,將之認定為雇傭關係嗎?

3. 認定為雇傭關係,是對外送員比較有保障。但換另一個角度想,這樣的作法,對於這樣的新創產業而言,也是一種重大打擊。沒多久,也許你就會看到這些外送平台規模萎縮,甚至收起來。這樣的結果,真的是好的嗎?為了避免外送員冒險,最後是讓這個產業發展不起來,甚至消失,這樣是好的嗎?本來可以以此為生的外送員,因此少了一個行業選擇,這樣是好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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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我們常抱怨台灣都沒有比較有搞頭的新創產業/獨角獸公司,結果真的出現時,主管機關第一個念頭,卻是用法律去給予層層限制與管制,結果就是提高了這些新創產業的經營成本,到後面搞不下去,然後再來說我們怎麼沒有新創產業?

林智群強調,看了這些外送員的車禍之後,他也認為因為搶跑單拼成這樣不合理,應該在制度設計上給予一定限制,打消外送員搶快的動機,甚至在保險制度上敦促業者給予外送員一定的保障。但另一方面,政府也要思考,若什麼東西都要用管制處理,「看起來最快最有效,但其實也是有副作用的!」(編輯:倪浩軒)

▲(圖/翻攝自林智群的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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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 17
  • glen
    是承攬或僱傭,都是適用民法,這是由法院來判定的。民粹政府直接跳出來說是僱傭關係,只是讓人覺得目中無法,只要能引起民粹發酵就幹了
    2019年10月15日14:35
  • 陳智鴻
    快遞怎麼管就比照呀,其實本質跟送快遞也差不多
    2019年10月15日13:13
  • Lace Lu
    所有的產業都是為了利潤才會開設!企業一昧追求利潤,不想方設法的保障員工的安全與利益?管你什麼“新創”?不要也罷!這種只知道逃避“勞工保險及員工健保”的外資企業,當初就不該讓它設立!
    2019年10月15日12:54
  • 賴嘉輝(灰鴿Charles)
    定義雇傭承攬是有個屁用,又不可能減少車禍發發生,反而勞保增加企業負擔只會讓外送員的平均抽成減少,讓他們更容易貪快搶快,更想短時間多接單,更容易出車禍!
    2019年10月15日12:07
  • 李耀宗
    就事論事 不要亂扯一堆
    2019年10月15日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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