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一家顧問公司的女員工被丈夫懷疑在外偷吃,還親眼看見妻子與張姓老闆前往摩鐵投宿,2人在內獨處了8小時,隔日男方甚至還只穿一條內褲出來應門。李男震怒,憤而向妻子提告,求償100萬元,經台南地院法官衡量,判李妻應賠償15萬元的精神慰撫金,其餘部分駁回。
李男在判決書中表示,自己和妻子於2007年2月結婚,2人婚後育有3名未成年子女,但妻子自2016年10月起,多次在外過夜未返家,李男好奇前往妻子公司查看,竟撞見妻子與張男開車進入摩鐵,李男稱見此景,「當下險些昏過去。」
廣告(請繼續閱讀本文)
李男在2人房門外等了一整夜,隔日清晨6時,李妻準備駕車離開,被李男當場攔下並報警,沒想到此時,張男竟只著一條內褲,跑出房門外。李男認為此舉已侵害到他的配偶權益,決定提告並求償100萬元。
但李妻反駁丈夫,自己並沒有多次不返家,且2017年5月10日自己本就打算投宿摩鐵,只是張男擔心她身體狀況不佳,耽誤隔天工作,才陪同留宿,更強調張男整夜都在沙發上休息,直到隔日清晨自己準備離去,才換張男就寢,她表示丈夫所說並非事實,更沒有理由求償。
台南地院法官認為,李男雖親眼見張男衣衫不整從房內走出,但台南地檢署檢察官查不到2人有性器接合的證據,最後處分不起訴,至此雙方皆沒有爭議。
廣告(請繼續閱讀本文)
但李妻是有配偶之人,與異性同住摩鐵徹夜未歸,即使未發生性關係,但確實已經偏離一般社會生活認知,超越一般男女正常互動關係,法官認為此舉足以破壞李男的婚姻圓滿幸福,判定李妻確實需負起精神上的損害賠償責任,在考量李姓夫妻雙方身分地位及經濟能力,判李妻賠償丈夫15萬元,其餘部分駁回。
王弈 去搞法官的老婆 或是女兒 保證判決不一樣
2019年10月22日10:43
Huang Xianhui ™ 原來不舒服要去旅館休息 8小時 還要脫光
你以為你在躺寒冰床唷 下一步是不是要雙修
這樣身體就完全好了 毒素全部排出去
2019年10月22日12:27
: ) 應該要求警察保留床單,浴巾當證據,只要有性行為,床單浴巾一定都會有雙方生殖器的分泌物,一驗DNA,馬上破功,以上是律師們抓自己老婆通姦時常用的技巧。
2019年10月22日11:10
方法,立場決定對與錯 法官這種判決會讓狗性格的男女更加無視道德。難得成年人不懂道德規避與禽獸之差別。要在大庭廣眾下,性器官互相接觸才算通姦。
2019年10月22日10:39
波羅蜜多 不是啦 是應該檢察官在床頭看著他們在搞才算數啦 莫名其妙的法律莫名其妙的 辦案 方式 呼誰騙誰啊
2019年10月22日11:30
顯示全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