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二代」趙介佑涉嫌詐欺又組販毒集團,一審遭判8年6月,趙上訴二審並聲請交保,說他想交保去看3歲兒子,很想抱抱兒子,而且祖母重病需要他照顧。高等法院認為,趙抗告的主張並非法院審酌有無機要必要性的核心因素,更與《刑事訴訟法》規定的法定羈押要件無關,駁回抗告確定。
高院裁定理由認為,趙介佑坦承販賣第三級毒品K他命牟利,觸犯最輕本刑5年以上的重罪,客觀上有畏罪逃亡、串證可能;趙多次販毒,顯示其犯罪規模不小,不僅使毒害蔓延擴大,購毒者難以自拔,對社會有重大危害,綜合認定趙有羈押必要,無法以其他方式替代,一審裁定仍應羈押趙為有理由,應駁回其抗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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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immy 菜:風頭還沒過 再忍忍
2022年06月27日05:07
忠 放出來影響選情?
2022年06月27日04:06
我是人,我反萊肉狂肉核食護食安 司法像月亮,初一十五不一樣,法律之前人人平等,遇到權貴會轉彎!
保外就醫連莊30趴趴走的陳水扁何時關回去?
一個商人記了超過20年27冊的百官行述,全民健忘!
2022年06月27日03:53
Robert Yu 痛失「英」才!
2022年06月27日05:59
Steven 這種人再交保台灣的監獄受刑人全部放出來不就好了!😡
2022年06月27日0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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