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

農地違章工廠拆不掉,4 年新增上萬家,環團籲落實複查拆除,公開資訊供各界監督

上下游新聞市集
更新於 08月29日13:35 • 發布於 08月28日13:42 • 上下游News&Market

農地違章工廠亂象數十年,台灣於 2019 年修訂《工廠管理輔導法》(以下簡稱《工輔法》),納管農地工廠。4 年下來,違章工廠不但持續佔據農地,新增違章工廠速度更是驚人。

根據地球公民基金會(以下簡稱「地公」)調查,2020 年至 2023 年間,違章工廠僅有 1744 家被拆除,但同時間卻新增了 11500 間農地違章工廠。地公呼籲政府加強查緝,並應公布資訊讓各界檢視。(閱讀新聞背景點選這裡

廣告(請繼續閱讀本文)
地公公布農地工廠檢舉裁罰現況,呼籲地方政府應改進查處制度與態度。(攝影/孫維揚)

地公檢舉需裁罰拆除者 531 件,僅四成案件被裁罰

地公副執行長黃靖庭表示,《工輔法》修訂後,規定 2016 年 5 月 20 日後新增的農地違章工廠須落實即報即拆;也新增「落日條款」,農地違章工廠若想合法化,應在 2039 年前將用地變更為「特定目的事業用地」,並完成所有合法化程序,否則也應該被拆除。

廣告(請繼續閱讀本文)

但地方縣市政府裁罰、拆除農地違章工廠的成果為何?黃靖庭指出,2020 年至 2023 年,透過基金會向彰化縣、台中市、桃園市、台南市、高雄市與屏東縣等檢舉的農地違章工廠共計 531 件,需要被裁罰、拆除的件數有 447 件。

然而根據縣市政府與經濟部產發署資料,目前實際裁罰間的件數僅 180 件,「裁罰率僅約四成」,仍有六成的違章工廠在農地延命。

六縣市裁罰受檢舉的違章工廠平均比例不到 4 成。(圖片提供/地公)

新增農地違章工廠數量高達 11500 間

舊的違章工廠處理速度慢,新增農地違章工廠的速度卻十分驚人。黃靖庭指出,根據「農業部農地資源盤查圖台」,台灣農地在 2020 年至 2023 年間疑似出現違章工廠面積增加了 2857 公頃,若以工廠平均面積為 0.25 公頃換算,「相當於新增 11500 間(違章工廠)」。

換言之,台灣農地違章工廠數量持續快速增加,《工輔法》及「落日條款」成效備受挑戰。

為何違章工廠不斷增加,且能取得水、電?

既然法規規定 2016 年 5 月 20 日後新增的農地違章工廠須落實即報即拆,為何 3 年來還新增了近 1 萬 2000 家違章工廠?

一位熟悉內情的屏東縣代書 A 先生(化名)向《上下游》說明,只有「興建中」的違章工廠,才可能立刻要求拆除。業者通常趁假日搶建工廠、佔地為王,等到地方政府發現時,工廠已經蓋得差不多了,只能開罰並列入排拆名單。但前面至少還有幾千件違章排拆,讓違規者有恃無恐。

不過搶建的違規農地工廠沒有合格建照與使用執照,為何仍可取得水、電?A 先生表示,因為是農地,業者可以申請灌溉用水以及照明用電,不同部門之間不會橫向聯繫,就給了違法工廠的生存空間。

《工輔法》修法 4 年,違章農地工廠亂象持續未解。(攝影/ 張良一)

查處流程彷彿遊戲闖關,卡關就失能

為何在案的農地違章工廠,即使有民眾檢舉也罰不到、拆不掉?

地公議題部專員賴沛蓮解釋,民眾檢舉後,農政單位會先確認地籍是否為農地、由地方鄉鎮公所現勘,假設農地上正在建造工廠,就交由建管單位裁罰;若工廠已完工並開始營業,則交給經發單位負責;若未營業,則由地政、都發單位視察並處以罰鍰。

地方政府裁罰後,業者理應讓農地恢復農用,因此農政單位需再複查,若業者沒有改善,就得重複上述循環,直到業者就範。

因勘查與裁罰農地違章工廠牽涉主責單位繁多,賴沛蓮形容「彷彿是闖關」,如果流程在某一階段卡關,沒有落實稽查,就無法裁罰業者,遑論拆除違章工廠。或者裁罰之後沒有複查,業者撐過陣痛期,等到風頭一過,又可繼續營運工廠。

賴沛蓮表示,地方政府裁罰違章工廠像是在闖關,某一環節卡關就會可能失能。(攝影/孫維揚)

不複查通融業者,拆除率低用「經費不足」搪塞

地公議題部專員吳沅諭直言,地方政府理應在收到農地違章工廠檢舉、第一次視察之後,再複查以確定業者是否如實拆除建築。但經地公訪查,六個縣市政府的農政單位「都沒有複查機制」,除非民眾持續檢舉,不然讓業者可能「交一次保護費」就能繼續在原地營業。

裁罰農地違章工廠僅有四成,拆除率則更低。吳沅諭指出,2020 年至 2023 年間,產發署公開資料顯示, 6251 家受查處的違章工廠,僅有 1744 間被拆除 ,但因新增 11500 間違章工廠,等於拆除率只有約 15%。地公詢問地方政府為何拆除效率低落,多收到「經費、人力不足」等回應。

「根本是假議題!」吳沅諭強調,拆除農地違章建築費用理應由業者、而非國人買單。且依據《建築法》,地方政府有權要求違規業者補足拆除費用,但許多地方政府會以「需經地方議會同意」來推諉。

但吳沅諭舉例,台中市政府不經地方議會就制定行政規則,可直接向違章工廠業者索取拆除費用,代表是否落實拆除,端看地方政府的決心而非經費。

吳沅諭直言,地方政府有權拆除違章工廠時跟業者索取費用,不該有「經費不足」的問題。(攝影/孫維揚)

如果地方不執法,中央為何不能代為執行?

按理來說,地方政府查處失能時,中央可依據《工輔法》規定代行職務,對違章工廠斷水、斷電等。但賴沛蓮坦言,若中央對地方查處有疑慮,地方政府經常以經費不足、查處件數過多等為理由來回應,中央也難以「地方政府失能」為由直接干涉。

儘管地方政府要負起極高的監管職責,不過中央政府也非完全無計可施,賴沛蓮認為,中央可主動公開各地方裁罰、拆除農地違章工廠數量、裁罰金額等統計數據,讓國人參考,也利於監督地方。

賴沛蓮補充,因中央經發署、國土署會定期跟地方經發、建管等單位聯繫,中央可由垂直溝通,要求地方落實查處,並依據查處遇到的困境,主動提供資源,免於地方以經費、人力不足搪塞。

查處資料不公開,協調小組如虛設

吳沅諭表示,在民眾檢舉後,鮮少有地方政府會公布查處農業違章工廠實況,前述分析的六個縣市中,僅桃園市政府有公開,而多數縣市甚至連「非都市土地查處分工權責表」或流程圖都沒有公布,即使民眾想詢問查處進度,要找哪個主管單位都不清楚,就算去問也不一定問得到。

目前是否有主責協調與監督農地違章工廠的單位?賴沛蓮說明,各縣市多設有非都市土地聯合取締小組(以下簡稱「取締小組」),理應協助整合各查處單位,但目前各縣市取締小組多只有介入「有重大公安危機或爭議的案件」,故地方政府單位查處農地違章工廠失能、失職,取締小組不會主動監督,如同虛設。

彰化縣查處消極,還扯檢舉民眾後腿

地方政府種種制度反干擾民眾監督農地違章工廠,彰化縣居民最明白。彰化縣環境保護聯盟主任吳慧君表示,許多彰化民眾積極檢舉農地違章工廠,但後續看到工廠多年都原地不動、彰化縣政府不會公開查處進度、想追查也找不到資料,逐漸失去信心,「覺得檢舉沒有意義了」。

吳慧君直言,彰化縣是農地違建大本營,目前至少還有破萬件等待查處。縣府去年雖針對違建編列 350 萬元拆除預算,卻只執行 29 件,還不一定都是農地工廠。反觀屏東縣同年僅編列 50 萬元,就拆除 496 件違建。

台中市預算有 1000 萬元,拆除違建多達 8096 件,她認為彰化縣政府處理農地違章工廠態度「消極到不可思議!」違法業者自然肆無忌憚。

吳慧君並指出,縣政府近期修改《彰化縣政府受理違章建築檢舉要點》(以下簡稱「《檢舉要點》」),要求民眾在檢舉違章工廠時,要再多附工廠地籍圖、地籍謄本,強制民眾花費時間與金錢去地政事務所申請資料,才可以檢舉,「根本刁難檢舉民眾」,似乎打算墊高檢舉門檻來減少查處件數。

吳慧君呼籲彰化縣政府,除了要修正《檢舉要點》、公開查處農地違章工廠的流程圖、主動公布個案處理進度、並設定裁罰與拆除農地違建目標,才能讓縣民相信縣府有心監管農地違章工廠。

呼籲地方落實複查、確實裁罰、公開資訊

吳沅諭強調,地方政府裁罰、拆除、複查成效低落,是農地違章工廠孳生的主因,地方政府的經發、地政、都發、農政、建管等單位,都應落實職責,以免查處過程在任何環節卡關。

黃靖庭則重申,地方政府應改進農地違章工廠複查制度、加快與加重裁罰以遏止新建案、要求違建業者負擔拆除費用、公開查處進度與資料供民眾檢視、並強化取締小組監管和協調功能。而監察委員也應審視地方政府的缺失處,並要求改進,以減少農地違章工廠危害農地生產及國人公安等。

查看原始文章
留言 1
  • lee
    怎麼會拆不掉,執行力
    09月23日17:03
顯示全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