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有一名男子日前在學校抓到一隻老鼠,因不忍將其殺害,便將牠「放生」丟進水溝,殊不知卻被開罰1200元,該名男子不服申訴,對此彰化縣環保局表示,不管是否為活體,只要是丟棄喪失功能、不要的東西,都視作丟棄廢棄物,照樣會開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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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悉,該名男子4月時在學校抓到一隻老鼠,因不忍心殺牠,將其裝進塑膠袋,並帶至水溝放生,沒想到卻被監視器拍下,被環保局依法開罰1200元,該男不服多次提起申訴,強調並非丟垃圾,是將老鼠放生。
對此,環保局指出,只要是丟棄喪失功能、不要的物品,不論丟的是活體還是物品,都算是丟棄廢棄物,像是過去也有不少丟棄病雞的案例,也同樣違法,仍依法開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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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環保局統計,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各款污染行為,去年共裁處1736件,罰鍰金額299萬8200元,今年1至4月開罰532件、罰鍰金額75萬1,800元,再進一步分析發現,違規者設籍外縣市約佔4成。最後也呼籲民眾勿以身試法,所有案件經查證屬實者,皆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規定,各處罰鍰新台幣1200元至6000元。
昌 幹,那些放毒蛇的,繞境放煙火到處都是炮灰垃圾,沒帶安全帽,沒有申請就佔據馬路的假神假怪都沒這麼積極開罰,幹
2023年05月22日15:25
Lisa Lo 宗教團體放生呢??
2023年05月22日09:55
☆子兒☆ 那就只能抱歉老鼠去見焚化爐吧哈😂
2023年05月22日05:48
益誠 放屁放 老鼠帶有傳染疾病 只會害人而已…
2023年05月22日05:46
868 裝塑膠袋丟水溝,這個叫虐殺
虐待動物,應該再罰一次
2023年05月22日0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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