辜莞允(Nono)今年4月被週刊爆料,到帛琉出外景時涉嫌偷拍閨密徐瑋吟(鮪魚)淋浴的私密照,事後還傳給當時的男友觀賞,遭鮪魚提告妨害秘密罪,近日檢方偵查終結,以「原告無法提出照片供判斷是涉及隱私、裸露」為由,對辜莞允等人為不起訴處分。
Nono事發後替自己辯解,稱當時和鮪魚在房間休息,2人穿的比較少,她隨手拍了臥房、陽台、風景等隨影,鮪魚也一起入鏡,至於會傳給男友看,純粹只是要告知對方工作動態,「我沒想到她反應這麼激烈。」強調自己「沒這麼變態,也沒這種癖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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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NO被鮪魚提告妨害秘密罪,案件不起訴。(圖/翻攝臉書)
事發當下Nono應鮪魚要求將所有照片刪除,回台後2人也確認Nono男友手機內已無相關照片,但後來鮪魚仍決定循法律途徑討公道,請了律師到通訊行蒐證,確認通訊行老闆從Nono的手機、平板裡看到這些私密照片,只是後來在沒備份的情況下也全都刪掉了,因此檢方在調查時已無法做證據勘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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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鮪魚曾希望檢警傳喚通訊行老闆作證,但檢察官認為他人對照片的描述,無法當成證明被告犯案的證據,因此以無法調查事證、犯罪嫌疑不足等理由為不起訴處分。對於官司結果,《NOWnews今日新聞》致電Nono經紀人,對方表示:「我們還沒收到消息,要等Nono確認後再回覆。」
蔡彥綸 對於官司結果,《NOWnews今日新聞》致電Nono經紀人,對方表示:「我們還沒收到消息,要等Nono確認後再回覆。」
請問哪裡有回應?
可悲記者又在騙點閱率
2019年12月06日05:05
1:其實可以申請再議
2:然後,於再議的理由書,請求傳喚調查,通訊行老闆這個證人的證詞
3:重點在於,此證人的證詞,是不是需要“補強證據”....
4:個人淺見認為因為這個證人並不是特殊性的證人,他只是一般性的證人...
5:所以應該不需要補強證據...!!
6:所以再議,應該有蠻大的機會可以獲得高檢署的同意,發回地檢,...續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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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2月06日05:06
AJ LEE 都請律師陪同到通訊行蒐證了,卻在眼前把照片刪除?
很想問請這位律師有何用處? 證據保留的重要性不可能不明白吧?
2019年12月06日06:23
王 人水水,心肝拉撒鬼(偷拍者)。
2019年12月06日06:12
豬仔 還真髓手照...
2019年12月06日0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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