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閨密撕破臉!偷拍鮪魚裸照獲不起訴 辜莞允回應了

NOWnews 今日新聞
更新於 2019年12月06日04:24 • 發布於 2019年12月06日04:11 • 記者臺孝婷、楊穎軒/台北報導

辜莞允(Nono)今年4月被週刊爆料,到帛琉出外景時涉嫌偷拍閨密徐瑋吟(鮪魚)淋浴的私密照,事後還傳給當時的男友觀賞,遭鮪魚提告妨害秘密罪,近日檢方偵查終結,以「原告無法提出照片供判斷是涉及隱私、裸露」為由,對辜莞允等人為不起訴處分。

Nono事發後替自己辯解,稱當時和鮪魚在房間休息,2人穿的比較少,她隨手拍了臥房、陽台、風景等隨影,鮪魚也一起入鏡,至於會傳給男友看,純粹只是要告知對方工作動態,「我沒想到她反應這麼激烈。」強調自己「沒這麼變態,也沒這種癖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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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NO被鮪魚提告妨害秘密罪,案件不起訴。(圖/翻攝臉書)

事發當下Nono應鮪魚要求將所有照片刪除,回台後2人也確認Nono男友手機內已無相關照片,但後來鮪魚仍決定循法律途徑討公道,請了律師到通訊行蒐證,確認通訊行老闆從Nono的手機、平板裡看到這些私密照片,只是後來在沒備份的情況下也全都刪掉了,因此檢方在調查時已無法做證據勘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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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鮪魚曾希望檢警傳喚通訊行老闆作證,但檢察官認為他人對照片的描述,無法當成證明被告犯案的證據,因此以無法調查事證、犯罪嫌疑不足等理由為不起訴處分。對於官司結果,《NOWnews今日新聞》致電Nono經紀人,對方表示:「我們還沒收到消息,要等Nono確認後再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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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 23
  • 蔡彥綸
    對於官司結果,《NOWnews今日新聞》致電Nono經紀人,對方表示:「我們還沒收到消息,要等Nono確認後再回覆。」 請問哪裡有回應? 可悲記者又在騙點閱率
    2019年12月06日05:05
  • 1:其實可以申請再議 2:然後,於再議的理由書,請求傳喚調查,通訊行老闆這個證人的證詞 3:重點在於,此證人的證詞,是不是需要“補強證據”.... 4:個人淺見認為因為這個證人並不是特殊性的證人,他只是一般性的證人... 5:所以應該不需要補強證據...!! 6:所以再議,應該有蠻大的機會可以獲得高檢署的同意,發回地檢,...續偵 😁😁😁😁😁😁😁😁😁😁😁😁😁😁😁😁😁😁😁😁😁😁😁😁😁😁
    2019年12月06日05:06
  • AJ LEE
    都請律師陪同到通訊行蒐證了,卻在眼前把照片刪除? 很想問請這位律師有何用處? 證據保留的重要性不可能不明白吧?
    2019年12月06日06:23
  • 人水水,心肝拉撒鬼(偷拍者)。
    2019年12月06日06:12
  • 豬仔
    還真髓手照...
    2019年12月06日0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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