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

走私9800條香菸恐處無期徒刑 10被告均是國安局軍職人員

自由電子報
更新於 2019年07月23日03:04 • 發布於 2019年07月23日03:02
國安局少校吳宗憲(左)等10人,今天凌晨陸續被移送北檢複訊。(記者錢利忠攝)

〔記者錢利忠/台北報導〕國安局少校吳宗憲、張恒嘉等人,涉嫌利用總統出訪專機出入境行李通關禮遇之便,購買9800條免稅香菸存放於華膳空廚,並趁總統拚外交回國時,混入隨行人員行李夾帶入關,吳、張2人今早訊後均已被依貪污治罪條例等罪聲押禁見;據悉,2人所涉犯的貪污法條為「以公用運輸工具裝運違禁物品或漏稅物品」,最重可處無期徒刑。

北檢今早訊後認定吳宗憲、張恒嘉等2名國安局人員為走私菸品的主嫌,依有勾串及滅證之虞,將2人聲押禁見;至於其他8名分別被諭令20萬至50萬元的被告,包括負責載運的卡車司機等人,均是國安局軍職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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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了解,包括負責開卡車載運的8名被交保的國安局軍職人員,偵訊時都指稱是聽從吳宗憲、張恒嘉指示;至於吳宗憲、張恒嘉2人,庭訊時則避重就輕,且2人的說詞不一致,檢方考量仍有共犯或證人未到案,認定2人有勾串及滅證之虞。

律師丁昱仁指出,「以公用運輸工具裝運違禁物品或漏稅物品」罪,屬於貪污治罪條例第4條的重罪,最重可處無期徒期或10年以上徒刑,得併科一億元以下罰金;相關嫌犯另涉犯菸酒管理法等罪,違反該法條第6及45條,未依本法取得許可執照而輸入之菸酒,可處3年以下徒刑,得併科新臺幣20萬元以上、1千萬元以下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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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 43
  • Keven
    公務人員 知法犯法 要嚴刑立法!處以極刑! 立法委員不修法罪加一等,視同犯罪集團。 任何人無論職業多高,功勞多大,有什麼樣的後台,一旦公務人員""知法犯法""觸犯了法律,必須受到法律制裁,所以必須修法更要立法,應該公務人員 ":知法犯法":應該處理極刑死刑! 否則社會必定一直存在 貪婪 自私! 公然走私~合法掩飾非法,五輛貨車跟著總統座車快速通關,真是 名副其實 走私集團,劣!劣!劣!😠😠😠😠😠 軍人走私犯法,軍法 處置,立即槍斃
    2019年07月23日23:45
  • 文哥
    有5台路人甲乙的貨車跟在妳菜小英車隊後面妳説不知道???????是妳神經太大條還是維安死絶了? 如果這5輛車是炸彈攻擊呢? 都不會問嗎?國安人員不會回報嗎? 把百姓都當白痴嗎?
    2019年07月23日23:14
  • Pai
    現在的國安誰養的! 很明顯都安排好了, 再來看看有沒有後續!
    2019年07月23日22:34
  • 任碧麟
    怎麼不用上手銬?
    2019年07月23日20:46
  • 李茂盛
    安啦法院冥盡檔開的,等風聲過了,就會輕判或無罪的,先拖幾年在升官發財。
    2019年07月23日1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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