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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刺蔣番外篇】黃文雄談刺蔣案之三

鏡週刊
發布於 2018年02月19日23:00 • 鏡週刊

**已81歲的黃文雄雙眼罹患黃斑部病變多年,加上曾經小中風,又因罹患「血管型失智症」,這些年來大腦認知能力不斷退化,因此寫這些文字想必花了他不少心力,只為了把想法表達得完整。因此我們權衡後決定將他辛勤寫出的文字,在網路上完整呈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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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有些人認為,經歷刺蔣案後的蔣經國有些改變,相較於父親,接班後的他統治方式溫和許多,且願意重用台灣人;當然,也有人認為這只是蔣經國的統治手段。您自己怎麼看待蔣經國這個人以及他的統治呢?

答:蔣經國確實算聰明,至少在刺蔣案和次年發生的ROC被趕出聯合國後,知道必須調整KMT一黨專政的少數統治方式。但也可以說不夠聰明,大概是蔣家的「超穩定」統治「超穩定」慣了,他要等到那時候才會想到「吹台青」。歷史上有多少殖民統治者早就知道並做過了:用收買少數本土菁英以鞏固少數統治?我們居然還有博學鴻儒說,這是本土化、甚至民主化的開始,真是笑死人。如果真是如此,台灣人民後來還需要走上街頭嗎?已經很多人質疑說:如果如此,為什麼後來還會有美麗島大審、林宅血案、陳文成命案、江南案、種種等等。我就不多說。

有一點我倒是要肯定他(但要帶有諷刺感)。他去世前一、兩年終於體會到在當時全球第三波民主化的情勢下,民主化勢不可擋,他沒有像其他一些獨裁者一樣玉石俱焚的鎮壓到底。但是「幫忙救火的人也是原來放火的人」,我們可以肯定他那一點,但心裡卻不能連某種諷刺感或Sense of irony都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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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您回台之後沒有選擇從政,而是投入台灣的社會運動,尤其是人權運動。與同時期的台獨運動者相較,您也似乎更看重人權的價值甚於民族意識,能否與我們分享您這樣的核心價值從何而來,又是如何一步一步更加確立的呢。

答:我回國後確實沒有從政,全心投入包括人權運動的社會運動,只有首次政黨輪替後,為了社運戴過幾年國策顧問的帽子。但是2005年為了阻擋全民指紋建檔,發動社運,逼得行政院和內政部在憲法法庭對幹。在贏了603釋憲案,擋下全民指紋建檔後,我就辭職不幹國策顧問了。

和同時期的台獨運動者相較,我並沒有看重人權的價值勝於民族意識。在九大核心國際人權公約中居於某種「母法」地位的兩公約裡,開頭的第一條講的不就是人民自決權(people's right to self-determination)嗎?只是people可以指單一民族(nation)或多民族的國家。有原住民族的台灣是個多民族的國家。中共和國民黨都喜歡用「民族」,那時的台獨人士和他們對峙纏鬥,也受到對方的感染,但我比較喜歡用「人民自决」。

所以人權的價值和民族或人民意識是二合一的。只有堅持所有人的人權,人民才會有一體感,多元而仍然一體,而且因為珍惜而願意爭取和保衛自己的社會和國家的自主和獨立。

人們往往為了局部的方便而在文字上做出許多區分。例如,在扁政府時代,我推動政府批准聯合國九大核心國際人權公約、並制訂施行法將其國內法化,因為國民黨首次在野,甚麼都反,只完成反對歧視婦女公約的批准。後來馬政府接過去做,又創立「人約盟」而繼續推動,至今已完成九大核心國際人權公約中的六個公約的國內法化。這被叫做人權工作,但我投入大埔案,爬牆進入行政院,並參與「佔領」內政部的抗爭,難道就不是人權工作?

同理,很少人會把318和國家安全連結起來,但318相當幅度的增強了台灣的公民社會。如果你知道二戰時挪威人民如何用非暴力公民抵抗(civil resistence)消耗納粹占領實效的故事,你就會有不同的想法了。這是我在美國努力參與見習社會運動的原因。社會運動不只能夠推動社會改革,還可以有一種軍事戰略學上叫嚇阻(deterrence)的力量。以中共為例,台灣的公民社會如果有足夠的自我組織能力,北京就得考慮:即使軍事上吞下台灣,還有怎麼消化的問題;海峽上的台灣可是一個國際媒體必然注目的地方。先進國家都把這樣的社會力視為國防上的嚇阻力量之一,我們的政府好像還沒想到這些,反而把社會運動視為大麻煩。我會這麼說是因為即使在軍事上,林中斌先生也曾公開擔心國防部不重視狙擊訓練。我們得想想如果追根究底,這究竟意味了甚麼?打輸了空中、海上、灘頭的各式作戰後,就要投降了嗎?

所以我才會在「人權」工作之餘,提倡非暴力抗爭的訓練和「平民國防」(civilian-based defence),例如幫台灣農村陣線編了台灣第一本《非暴力抗爭手冊》,又在318時,也在立法院內放映解說了非暴力抗爭的記錄片。我可以算是個大台獨吧?

至於我的核心價值,不外是老生常談(重要的是實踐):自由、平等和民主。對我來說,自由是個人和集體的自主,平等是消除歧視,民主是不違背自由和平等原則與權利的民主政治。至於如何一步一步更加確立,我已經81歲,就要看更年輕的一代代台灣人了。

八、剛過80歲生日不算久的您,若能回頭給當年那個三十出頭的您一些建議,您會說些什麼呢?

答:我只有一個很俗氣的回答。2002年我首次小中風後,查出我患有血管型失智症(謝謝老天,不是妹妹晴美過去數年所患的阿玆海默),15年來各種認知能力不斷下降。若我能回頭給當年30出頭的我提甚麼建議,我會說:「停止抽菸,勤於運動,以老天肯給的壽命為準,以對社會還多少有用為條件,多活個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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