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財

賣百萬車位未申報房地合一稅 補繳86萬

民視新聞網
更新於 2019年04月15日04:35 • 發布於 2019年04月15日04:04

買賣車位可要注意,要先搞懂房地合一稅!有一位台北市民,買進車位140萬,不到一年賣出250萬,但沒有主動申報房地合一稅,被台北國稅局查到,補稅加上罰款,就要繳86萬元,買賣獲利的錢,幾乎都給國庫了。

小小一塊停車位,只要是包含土地的不動產,就有建物所有權,買賣交易就要報稅,有一位台北市民賣車位,在2017年6月,用140萬元買進,不到一年,隨即以250萬元賣出,獲利110萬元,卻沒報房地合一稅,被台北國稅局查到,補稅加罰款,就要86萬元,直呼虧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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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賣房子,只是賣個車位,怎麼補稅連帶罰款這麼重,房仲指出,這個賣方,持有不滿一年,課稅範圍,符合最高稅率45%,也因為根據規定,完成移轉登記日後,30天內要主動申報房地合一稅,但這位民眾以為等到隔年五月報稅季,再併入綜合所得,申報綜所稅,沒想到當國稅局發文警告,已經過了繳納期限,要罰款!另外,賠錢賣也要申報,不然可能遭罰3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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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仲提醒,不動產交易,要在期限內,自己主動申報房地合一稅,一旦國稅局發文通知,就是面臨罰款的時候,得不償失!

(民視新聞/李雯珂、郭文海 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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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 2
  • 王忠義
    稅一堆 叫人民怎麼活
    2019年04月15日08:39
  • Cheng
    先買先贏在人生起跑點 炒房地產炒下去馬上擁有大筆財富 晚買就要花大筆的錢才買的到哦 還得背房貸當房奴 更慘的是會絕子又絕孫 這都要感謝菜魂政府哦 選前說好的居住正義 選上後都完全跳票哦 整天都在忙著炒高房地產 連台灣大法官各個都握有十筆以上建物 炒高房地產真是上輩子得來的好福命好爽哦
    2019年04月15日1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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