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

女子進摩鐵又親又摸 事後告對方性侵

三立新聞網
更新於 2018年06月20日23:41 • 發布於 2018年06月20日22:53

記者林盈君/台北報導

究竟怎麼回事呢?據《蘋果》報導,台北一名女子去年初和朋友去夜店狂歡,之後再到KTV續攤,事後卻指控一名林姓男子,趁她酒醉不醒人事,帶她到旅館性侵並內射,隔天還要她吃事後丸;對此林男則反駁,指稱當天女子在KTV對他又親又吻,他要送對方回家她還不願意,最後只好送她到飯店休息,沒想到對方一直撩撥他,他躺在床上一直說不要,女子卻爬到他的身上親他。台北地檢署考量全案只有女子片面指述,認定林男罪證不足,將他不起訴。

廣告(請繼續閱讀本文)

▲法官最後判男子不起訴。(圖/示意圖/翻攝pixabay)

檢警查出,去年1月間,35歲的林男與20多名友人,一同前往北市忠孝東路上的OMNI Nightclub狂歡,結束後一群人又前往KTV續攤,直到散場才各自搭車返家。事後女子指控,續攤KTV散場後,她因為喝得很醉,希望劉姓友人送她回家,等她上車後就不醒人事,直到驚醒時,卻發現車上只有她和林男,當時她一直吵著要找劉男,但林卻告訴他劉男不會接電話,最後她又醉倒了。
女子表示,等到她有意識時,發現人已經躺在旅館,林男還赤裸壓在她身上,她當時強烈反抗林男卻不理她,最後還內射,等到兩人一起搭計乘車離開時,她在車上質問林男為何要這麼做?對方只說「喝醉了」,事後她怕家人知道這件事會擔心,才沒有第一時間驗傷報警。林男到案辯稱,當天在KTV女子就一直親他,散場時他要搭乘計程車送男性友人回家,她卻自己跳上車,不讓他朋友上車,當時因為很累,就問她家住那裡,但對方直說不想回家,他才送她到飯店休息。
林男表示,到了旅館他因為很累就躺在床上休息,沒想到女子卻爬到他的身上親他,後來他因為喝得太醉了,到底發生什麼事情,他已經不記得了,等到醒來才發現她穿著NU BRA及內褲躺在他身邊,他請櫃台叫了2輛計程車,本來想各自回家,但對方堅持要他送回家,最後他還付了另一輛車1、200元,再與女子搭同輛計程車離開,不久女子要他買事後丸,又向他要錢,沒想到竟挨告。檢察官為了釐清案情,傳喚當天載2人回家的黃姓運將到案,黃男證稱,印象中女方曾表示「出來玩就是這樣」,雙方並未吵架。
檢察官勘驗女子提供事後2人的電話譯文,發現女子雖質問林男:「做這件事情對我很重要…,」林男卻回她:「要不然我要怎麼辦,把妳丟在路邊?是這個意思嗎,那一開始我就不要,妳又一直弄我,那我活該被弄。」因此認定林男罪證不足,昨將他不起訴。

廣告(請繼續閱讀本文)

★ 三立新聞網提醒您:

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
未成年請勿飲酒,飲酒過量,有礙健康!

★ 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

查看原始文章
留言 116
  • 會去夜店的女生 能有幾個正經? 故意去被男人“撿” 還能反咬對方性侵削錢花
    2018年06月21日00:19
  • H
    男生要知道保護自己,現在假性侵誣告,真勒索的很多。
    2018年06月21日00:19
  • ㅎ_ㅎ
    「我似女森金牌」使用無效
    2018年06月20日23:39
  • 莫小華
    女生真厲害,爽完了還要錢
    2018年06月21日00:25
  • Chen
    男人要做到不近不正之色,就能永保安康。
    2018年06月21日00:07
顯示全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