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

2男市區尬車釀3死 殺人罪遭聲押

鏡週刊
發布於 2018年10月12日11:51 • 鏡週刊

**21歲無照駕駛謝亞軒昨天傍晚在下班尖峰時間,與友人黃佑呈分開2部轎車,在車潮擁擠的台北市南京東路4段競飆,謝男因失控肇事撞死3人,台北地檢署今天晚上複訊後,認定2人涉犯重罪、有勾串與滅證之虞,依殺人罪及公共危險罪妨害公眾往來致人於死等罪將2人聲押禁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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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刊調查,檢方聲押理由是認定2被告沒有駕照,且謝亞軒有酒駕前科,竟仍無視公眾往來的安全,在下班尖峰時刻飆車,顯見有導致重大交通事故發生致人於死的可能,因此,認定2人具有殺人的不確定故意。

據了解,謝、黃2人辯稱,當時雙方各駕一車準備去吃晚餐,絕無競速飆車,謝還稱是因為車子方向盤失靈,又要閃躲安全島才會失控撞到人。不過,警方調閱監視器、行車紀錄器,懷疑2人在尖峰時段,竟於南京東路上飆車疾駛,才會造成3人死亡。

案發後,網友搜尋謝亞軒臉書,發現早在2013年6月1日,有人留言「麻煩你把你要去的路都報出來,我不想死的不明不白!」謝亞軒回了一個問號,對方接著說「我怕被你撞死」謝的友人留言預告死亡車禍,竟一語成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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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 24
  • 陳鉑森
    死刑
    2018年10月12日12:53
  • 謝垃圾,你運氣真好生在這個人權民主特發達的台灣,只要你在台灣這個無能的法官面前假裝掉幾滴眼尿假誠懇的認罪,你就能或得輕判,關幾年出來後就可繼續危害台灣了,這就是台灣政府對你這種敗類和同類的關照,請你要好好珍惜和利用這種犧牲我們廣大奉公守法的老百姓所換來的好政策。 媽的,你這種垃圾要是在中國包准槍斃。
    2018年10月12日13:12
  • Sam(三哥
    請趕快判處死刑。
    2018年10月12日13:26
  • Jeff🍁鐵😎
    法律再不嚴懲…以後只會有更多屎尿屁孩群起效尤,害死更多無辜的路人……天理何在? 公理何在? 法律何在? 有良心的法官判牠死刑吧! 這種人渣不配當人
    2018年10月12日14:08
  • 曾翊威
    重罰兩萬 台灣價值 值得你擁有
    2018年10月12日1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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