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沈佩瑤新北19日電)新北市交通局今天表示,電動自行車價格較機車低廉且免駕照、牌照,改裝及超速等違規案件逐年增加,以闖紅燈最多,未戴安全帽居次,另查獲1家業者販售未經審驗合格車輛,停售送查。
新北市政府交通局交通安全科長林昭賢今天指出,根據新北市政府警察局統計,發現電動自行車改裝及超速等違規案件逐年增加,民國108年255件,109年增加為316件,今年截至6月底已有197件,違規行為以闖紅燈最多,其次是未戴安全帽。
林昭賢表示,民眾騎乘電動自行車時應遵守慢車相關交通規則,應行駛於慢車道、配戴安全帽、不超速(行駛速率不得超過每小時25公里)、不酒駕且不可附載坐人,違規可處新台幣300元到600元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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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警局亦將不定期執行路邊稽查,若查獲電動自行車擅自改裝,違者可處1800元至5400元罰鍰。
此外,交通局18日會同警察局、消保官等聯合稽查電動自行車販售業者,並特別針對電動自行車事故件數較多的地區,以及民眾檢舉的業者進行稽查。
林昭賢說,共計查獲有3家業者販售車輛外觀與審驗合格證明書登載不符,及1家業者販售未經審驗合格車輛等違規情事,當場勒令業者禁止販售,並由財團法人車安中心錄案,後續將依電動輔助自行車及電動自行車型式安全審驗管理辦法規定移請交通部追查車輛製造商,籲請中央盡速研議電動自行車掛牌,以加強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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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局提醒,民眾選購電動自行車時應注意電動自行車車身是否黏貼懸掛有合格標章,並請店家檢附審驗合格證明(合格證明應包含完成車照片),以確保自身權益。(編輯:陳仁華)11008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