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網逛逛網頁就能賺取現金!」這聽起來像直銷或詐騙慣用的口號,由JavaScript設計者、前Firefox母公司執行長布蘭登.艾克創辦的新創企業Brave,正努力讓這件事成為現實。
2015年,一個網路廣告氾濫,民眾上網隱私難以有所保障的年代,布蘭登.艾克站出來推出Brave瀏覽器,為不想被大企業恣意竊取個人資訊的民眾,推出可以阻擋廣告的瀏覽器,並防止網站追蹤使用者的瀏覽資訊。
但艾克想做的不僅僅是阻擋廣告,在健全的網路生態圈中,廣告對企業而言是必然的營利模式,因此,他希望能在隱私與營利中找出平衡,重塑網路廣告的樣貌,打造出更有保障、雙贏的商業模式。
付錢請你看廣告,打造健康網路生態系
Brave是款結合區塊鏈技術的瀏覽器,新推出的廣告計畫Brave Ads中,任何參與計畫、在瀏覽器上顯示廣告的使用者,能夠獲得所見廣告7成的分潤,這些酬勞以該瀏覽器的加密貨幣「基本注意力代幣」(BAT)給付。
由於BAT最初目的是為了獎勵創作者,在瀏覽器預設中會自動捐給當月最常造訪的網站,但Brave現在改變作法,計劃讓用戶能以BAT購買飯店、餐廳的折價券,未來也預計提供兌換現金的管道。按照艾克估計,這將提供用戶每月5美元的紅利。
付錢請人看廣告,其實並不是個全新的概念。1990年代,名為AllAdvantage的網路企業首次提出這樣的作法,使用者可以安裝軟體偵測上網習慣,看見針對性投放的廣告內容,並從中獲得部份利益,但最終這個前衛的想法,隨著網際網路泡沫破滅而不再有人提起。
如今,艾克重新喚醒了這個古老的概念,聲稱為它找到可行的實施辦法,並且不背離Brave的初衷,在隱私與商業利益之間取得平衡,創造兩全其美的網路生態系統。
使用者、瀏覽器、廣告主、發布商「四贏」作法
詳細來說,加入Brave Ads計畫的使用者,依舊不會在網頁上直接看見廣告,而是瀏覽器會透過桌面通知的形式,向使用者投放針對性的廣告內容。你可依據感興趣程度自行查看廣告內容,並獲得點擊廣告的7成分潤作為獎勵。
艾克表示,分析上網習慣、選擇投放廣告內容等決策,全部過程都在客戶端執行,如此一來,便能在不侵犯用戶隱私的情況下,做出精準廣告投放;不論Brave或他們的廣告客戶,也都不會查看用戶的瀏覽歷史紀錄等個人資訊。
艾克聲稱這是種「四贏」的作法:瀏覽器業者獲得收入;使用者賺取外快,並擁有更高的網路隱私;廣告主可以在符合歐洲個資法GDPR的條件下,精準投放廣告;發布商可以在廣告封鎖器滿天飛的現況中生存。
透過這種作法,Brave一腳踏進網路廣告的生態圈內,讓瀏覽器成為網路廣告商業模式中,不可或缺的一分子。未來Brave更計劃與網路廣告發布商合作,讓所有被封鎖的廣告,都以這種形式呈現,並從中抽取部份廣告利潤。
但廣告業者們是否願意買單,關鍵仍是參與計畫的用戶數量。儘管聲稱擁有590萬使用者、電腦用戶中超過40%加入了這項計畫,客觀上Brave是非常小眾的瀏覽器,如何引起普遍的迴響,仍是一門考驗。
資料來源:Wired、TechCrunc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