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一名69歲的王姓婦人是中籍配偶,20多年前遠嫁來台,卻在2019年從中國搭船入境台中港時,因攜帶豬肉包未申請檢疫,被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台中分局(現改制為農業部動植物防疫檢疫署臺中分署)裁罰20萬元。執行書記官事後發現王女生活條件確實不佳,因此特別准許分5年60期繳納,她也言而有信,最終在今年2月6日還清所有罰鍰。
據悉,王女2003年結婚來台,2009年取得台灣身分證,與丈夫無任何子女;2016年先生去世後,她便開始獨自生活,在菓菜市場做臨時工,收入並不優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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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3月,王女自中國搭船返台,因暈船而吃不下早餐肉包,不料入境台中港時遭海關查獲,因此被開罰20萬元,並於同年5月間移送嘉義分署執行。
事後,執行書記官前往王女住處,發現她住在月租4千元的平房中,生活件條不佳,除了一台代步機車外,無其他財產可執行;考量王女年邁且不識字又無財產,每天還在市場勞力工作,因此特別准許她分5年60期繳納,而王女也信守承諾,歷經5年歲月,今年2月6日正式繳清所有罰鍰。
政府強力防堵非洲豬瘟侵入,為全民健康及國內經濟把關,嘉義分署也呼籲,對於相關檢疫裁罰案件持續積極執行,並提醒民眾自海外入境時,應注意所攜帶食物是否屬應申報檢疫的物品,以免遭受裁罰並被移送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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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光賢 這可以算是抗中保台嗎?
03月08日03:54
鑫 就問你現在詐騙集團落網都是罰多少
一個肉包自己沒吃完而已,也不是販售用途
也沒有轉讓
你罰20萬
防治疾病跨境本意沒錯
但做法死板而且不知調節輕重
有陷人於罪之嫌
03月07日16:27
黃嘉明Huang 台灣司法專門重判ㄧ般國民尤其弱勢
03月07日05:25
Vaus 這有符合比例原則嗎?那些整天詐財的知識型騙子,有些搞到人家家破人亡,日子過得比神明還好。更可悲的是,講再多,這種情況一樣繼續。呵。
03月07日04:49
超級阿瑞 都不知道該說什麼好,法律面前一視同仁,罰她完全可以理解,但這世上每天都有人犯法,犯罪,卻有一堆人總是被輕判,反觀她就是帶個肉包,也知道她生活不好,但還是罰她20萬了,我們制定法律到底是用來懲罰壞人,還是用來欺負弱勢??
03月07日0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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