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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法規6月底三大鬆綁

經濟日報
更新於 02月21日01:48 • 發布於 02月20日16: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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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管會調適平台鬆綁壽險法規,今年6月底,第一,保險業投資公共建設持股過半免派獨董,第二,修正擴大保險業投資財團法人組織型態標的,不限長照,第三,移除保險業近一年保障型高齡化投資商品新契約保費收入占比「後段班」懲處、保留獎勵措施。

金管會昨(20)日強調,去年7月啟動「金融行動創新法規調適平台」,銀行、保險、證券期貨與科技創新四個工作小組,消化學者專家、公會提出建議討論後,共計18項具體條例修正結果已經上路或即將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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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保險業獲得兩大方向鬆綁。第一,調整「保險業派任被投資事業具獨立性董事的自律規範」,未來獨董不一定要由該保險業者派任。

第二,刪除保險業承作保障型高齡化投資商品「後段班」懲處、保留獎勵措施,未來即便近一年保障型及高齡化商品新契約保費收入占比,排名後5%且較前一年度下降者,也不會再有懲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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