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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投縣1歲3歲小兄弟,遭父母嚴重忽視
南投縣近日發生棄兒事件,一對可憐的小兄弟因父母離異而遭到嚴重忽視,兩人年僅1歲、3歲。原約定孩子的監護權由母親行使,但母親棄之不管,負責撫養他們的父親多次將孩子獨留家中,而當社工找到孩子的生母時,對方竟回應:「我已經交了新男友,要過自己的生活。」目前,法院已判定這對小兄弟可以延長安置。
據了解,這位父親在今年七月中旬就曾將小兄弟獨自留在家中,自己外出理髮和探友。事件經縣府通報後,社工介入處理,父親一度承認疏失,並表示會請家人協助照顧孩子。當時,社工評估認為父親與家庭成員可以透過制定與執行安全計畫來改善,於是提供「家庭維繫服務」。然而,事後父親再次多次重蹈覆轍,縣府於今年9月決定對小兄弟進行安置。
令人無法理解的是,小兄弟被安置的隔天,社工聯繫他們的生母,卻得到這樣的回應:「我已交了新男友,現在沒有工作……我以前都在為別人活,現在要為自己著想。」表示若要她帶走孩子,也是會交給新男友來照顧,態度很消極。
經過評估,孩子因被忽視而出現了發展遲緩,但父親此漠不關心,而其親友也無法提供妥善的照顧環境。因此,縣府向南投地方法院申請延長安置。法官在審理過程中多次嘗試聯繫父母,欲了解其對延長安置的看法,但卷宗內並未記錄父親的聯絡方式,而生母則對來電完全不予回應。綜合相關事證,法官認定這對父母皆未盡責。判決中指出:「父母已離婚,原約定孩子的監護權由母親行使,但母親棄之不管,反將孩子交給父親,而父親亦缺乏責任感。」最終,法官認為小兄弟缺乏自我保護與照顧能力,同意延長安置他們,以確保其安全與福祉。
被父母忽視或未被好好照顧的孩子的發展障礙,心理學稱為「剝奪性忽視」
被父母忽視或未被好好照顧的孩子,往往容易在生理、心理及社會發展方面出現延遲或障礙。這種情況在心理學中被稱為「剝奪性忽視」(deprivation neglect),對孩子的整體發展可能造成深遠的影響,特別是在早期關鍵期(critical period)。
早期的親子互動對大腦發育至關重要,特別是在調節情緒與學習能力的區域(如前額葉皮層和海馬體)。持續被忽視的孩子,由於缺乏刺激(如語言、肢體接觸、情感交流),可能導致大腦結構與功能的發展延遲。這些損害可能降低認知能力、專注力和問題解決能力。
而且因為缺乏與父母互動,孩子可能語言能力發展緩慢,甚至出現語言障礙,認知技能(如記憶、邏輯推理和專注)可能無法達到同齡人的水準。被父母忽視的孩子,缺乏基本的生理、心理和社會刺激,容易出現全面性的發展遲緩(global developmental delay, GDD)。包括以下:
- 語言發展(如說話、理解能力)
- 社交發展(如與他人互動的能力)
- 認知發展(如學習與問題解決能力)
- 運動發展(如爬行、行走或使用工具的能力)針對被忽視的孩子,應及早提供發展支持服務(如語言治療、職能治療或心理治療),以減少延遲的影響。為孩子創造安全、穩定且關愛的家庭環境,彌補他們早期缺乏的支持。希望適當的介入可以幫助孩子從這些困境中恢復,甚至實現健康的成長與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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