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說:更新前。
(勁報記者胡光輝/新北報導)位於汐止區大同路二段公辦都更案圓滿拆除,本案核定發布實施後,因仍有未同意戶,實施者於今年(111年)7月申請市府代為拆除,經多次協調,最終於市府執行拆除前雙方達成共識並撤回代拆申請,現況目前已拆除完成。
廣告(請繼續閱讀本文)
圖說:拆除完成。
本案都市更新案於今年1月13日核定,其後歷經3次私調未果,雙方進入市府的公調程序,在再行協調小組成員努力將雙方的意見不斷聚焦收斂,最終雙方取得共識,歡喜邁入下一階段,預計113年底完工。
廣告(請繼續閱讀本文)
圖說:更新後模擬圖。
市府自108年7月24日發布實施代拆辦法以來,執行「新店寶強段」與「板橋江子翠段」的代為拆除案件,兩案皆完備相關程序後,保障所有住戶換一個安全的家,不讓未同意戶成為都更案的阻礙;同時今年11月23日修正代拆辦法,本次修法針對危險建物免除公、私調程序,直接提送都更大會報告準用建築法第81條程序強制拆除以加速危險建物拆除重建腳步,展現市府解決公共安全的決心。
本案為市府財政局公辦案件,基地面積4,436平方公尺,更新前為3層約50年以上建築物共18戶,更新後預計興建2棟地上15層地下4層鋼筋混凝土造建築物共270戶,另外公辦都更案件完成審議的已有8案,另外尚有4案正在審議中的案件,分別位於板橋、中和、永和及三重,希望透過市府公辦都更,可以帶動各地方都市更新的推動,讓新北市翻轉升級。
(照片都更處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