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市一名15歲的少女在懷孕38週時前往婦產科做產檢,醫生發現她已接近生產時間,回推至少女受孕時的年齡僅僅14歲,便通報警方。少女今年6月生產後,基隆地檢署依妨害性自主罪,起訴「孩子的爹」劉姓男子。
據《聯合新聞網》報導,檢警調查發現,診所通報時,少女已懷孕38週,不久後便生下孩子;警方查出少女男友是擔任廚師、22歲的劉男,並算出劉男令少女受孕時,她年僅14歲,認定劉男與年滿14歲、未滿16歲少女性交屬實,便將他函送基隆地檢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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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導指出,少女和劉男為情侶,少女家人也沒有因她懷孕而報案,事件曝光是因診所依法通報警方。《刑法》第十六章妨害性自主罪第227條載明,對未滿14歲之男女為性交者,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錦毛鼠♬🍁~🇹🇼 什麼爛標題
醫院本來就有通報的義務
2019年12月06日04:05
장혜돈 張惠惇 唉可憐的少女出生在這種家庭,一般13歲14歲懷孕,爸媽老早就去拼命了。
2019年12月06日04:11
Stanley 關出來,好好做爸爸,負責任。
2019年12月06日04:24
A N I T A 小孩準備受虐了!小媽媽跟小爸爸
2019年12月06日04:15
裕民 不都是未成年嗎,跟醫生一句話有屁關係
2019年12月06日16: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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