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謝君臨/台北報導〕鐵路警察李承翰遭刺死案,一審法官以被告罹患思覺失調症判決無罪,引發輿論譁然,也讓法務部針對監護處分最長僅5年的規定,研議修法;法務部長蔡清祥今天表示,法務部昨天與專家學者開會討論後,得出初步結論,認為期間不限於5年,可由檢察官向法院聲請延長,每次延長以3年為限,不限次數。
鄭姓男子搭火車刺傷李承翰腹部致死,嘉義地院4月30日認為鄭男罹患思覺失調症判處無罪,撤銷羈押,並令入相當處所施以監護5年,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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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清祥上午前往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針對「我國社會安全網運作之現況與策進作法」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對於監護處分修法,蔡清祥於會前接受媒體聯訪表示,法務部昨天下午召集專家學者,召開「刑法」修正小組會議,針對監護處分有無修正必要等議題進行討論。
蔡清祥說,初步結論,認為監護處分期間不限於5年,必要時可延長,由檢察官向法院聲請、法官裁定,每次延長以3年為限且不限次數,未來每年也要做鑑定評估,看有無繼續執行必要,法務部會把條文整理後,盡快送行政院審查。
媒體詢問,針對本案,蔡清祥第一時間說,不容精神障礙者以此為由逃避刑責,外界認為有政治凌駕司法的情形,不該對個案表態;蔡強調,他說的是殺警的行為是不對的、是天地不容,是針對殺警的行為,不是對司法個案的干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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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司法精神病院的籌設狀況,蔡清祥表示,他與衛福部長陳時中有相當高的共識,會盡快來籌設,分工合作。
牧文 有長期就醫紀錄又如何?問題是,醫生全都很專業嗎?裝一下精神衰弱,醫生就用開藥打發病人。病人有沒有吃藥,吃藥會不會有助病情,醫生會持續追蹤嗎?過了時間病人不再上門,醫生會假定病人病好了,還是病人其實根本就嫌煩不想再拿藥吃藥?
有一個會殺人的病人,難道沒治好他的醫生不必負責嗎?還是一個醫生負責給藥留下精神疾病的紀錄、另一個負責看前面的紀錄認證病人有病所以殺人無罪?那麼二個精神病醫生就能成功製造出一個拿殺人執照的殺手了,不是嗎?
追殺法官是沒用的。都有一個醫生出來指出前一個醫生已經對神經病兇手確診是對的了,難道法官要忽視醫生的證言嗎?問題應該是為什麼已經確診是神經病的人可以趴趴走去買刀上車捅人吧?是不是?
以這個案例而言,某些政治醫生集團恐怕難辭其咎。他們絕對不會叫立委提案把神經病關起來的,尤其是標榜為醫療發聲的山寨黨。某個前總統就是先被診斷精神出狀況所以不能坐牢、要出來趴趴走的,而丐幫幫主的大巨蛋案又不知道什麼時候發作,到時候不裝瘋可能就是要坐牢。要是裝瘋之後反而要去關精神病院三十年,那麼提這種法案就是斷了自己的後路,不是嗎?
2020年05月07日02:11
幹嘛那麼麻煩
乾脆把刑法19條廢了,不就得了...
然後再加一條
“ 凡是精神病犯犯罪者,一律永遠監禁治療,且不得假釋...”
😓😓😓😓😓😓😓😓😓😓😓
2020年05月06日03:25
海哥 監護處分期間不限於5年,必要時可延長,由檢察官向法院聲請,每次延長以3年為限且不限次數....
如果 5年後忘了聲請或故意不聲請,就放出來了對吧?
我想去醫院拿一張精神病證明書,同事對我客氣多了,老闆也不敢不加薪,跟客戶談生意非常順利,坐捷運大家都讓位給我......
2020年05月06日02:58
陳媽媽 支持精障犯罪進司法醫院監禁無期徒刑,以免傷害無辜
2020年05月06日0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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