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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代保單】范冰冰事件讓人聞稅色變 買保單有這8種情況也要特別留意

鏡週刊
發布於 2018年09月20日22:04 • 鏡週刊

**王爺爺發現自己生病,可能不久於人世,於是幫自己繳費買了1張2,000萬元保額的壽險,並指定兒子和孫子為受益人,他心想,生存保險金不高,沒有贈與稅問題,且壽險的死亡給付有指定受益人,是為了保障下一代,依法也不會被視為是遺產,豈料,國稅局後來向他家人追繳190萬元的遺產稅,還罰漏報1倍稅額的罰金,共繳380萬元才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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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不叫『規劃』,只能稱是『積極處理財產』。」惠譽會計師事務所會計師鄭惠方指出,這類沒有提早規劃,又符合實質課稅樣態(王爺爺屬重病、高齡投保),會被認定有刻意規避遺產稅之嫌,很多實例都因而被課稅。

台北國稅局審查二科股長林淑卿建議,申報遺產稅時不要忽略保單,很早就規劃的保單可填在「不計入遺產總額財產」欄目下,「申報人常搞不清楚要不要繳稅,可是只要沒有隱匿,事後即使認定屬實質課稅,也不必被罰1倍。」 

*小辭典:實質課稅原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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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約束避稅行為,凡是符合重病投保、躉繳投保、舉債投保、高齡投保、鉅額投保、短期投保、密集投保、保險費高於或等於保險給付等八大樣態,都是國稅局審核重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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