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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俊麟正宮怒告王瞳 通姦除罪救不了她!原因曝光

自由電子報
更新於 2020年05月29日23:33 • 發布於 2020年05月29日23:33

〔記者曾德蓉/台北報導〕司法院大法官會議昨做出釋字791號解釋,刑法通姦罪、刑事訴訟法第239條但書均違憲,立即失效;與馬俊麟爆出婚外情挨告的王瞳官司結果也備受關注,不過即使通姦除罪,依然救不了她。

王瞳(左)、馬俊麟(右)因主演《大時代》爆出假戲真做。(記者潘少棠攝)

王瞳去年因勾搭馬俊麟,遭元配梁敏婷怒告侵害配偶權並求償400萬,兩人還為此召開記者會,當時馬俊麟就哭認「我做錯了」、「沒有控制好感情」,挺身護愛王瞳,目前官司仍在進行中,王瞳還因事發後被冷凍數月零收入,為了支付台北2房產貸款,含淚賣掉高雄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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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通姦除罪,王瞳官司也再度被翻出討論,不過由於這次通姦除罪是指刑事責任部分,而梁敏婷提告求償是民法,因此王瞳民事訴訟官司並未受到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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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 11
  • ♎哲華🆗
    愛玩 玩出火了喔
    2020年05月30日14:07
  • 猴子保祐
    現在不是要修法總統坐機走私香煙都沒有什麼最了來現在我修通姦叛三個月可易科罰金狗官貪污關十年選舉做票灌票關到死幫他做票灌票關20年好以上當天執行生效不得有誤違者狗頭鍘敕後
    2020年05月30日12:10
  • 嘉鴻
    王瞳我能接受
    2020年05月30日10:56
  • Min
    台灣的法律制度真的是越發的奇葩了... 通奸也能除罪🙄
    2020年05月30日09:46
  • Yvonne
    慣犯
    2020年05月30日0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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