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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旬老翁肇逃遭開單 法官認無故意或過失 撤銷處分

中廣新聞網
發布於 2020年04月20日20:39
八旬老翁肇逃遭開單 法官認無故意或過失 撤銷處分

八十多歲的黃姓老翁,去年八月在苗栗南庄駕駛小貨車,與莊姓機車騎士發生擦撞,但黃姓老翁沒發覺直接離開現場,之後警方通知老翁到警局,並告知老翁肇事逃逸,老翁除了被罰六千元之外,三年內不得考照。老翁不服提起行政訴訟,法官調查後認為老翁並沒有肇事逃逸之故意或過失,撤銷原處分。(彭清仁報導)

法官調查指出,八十多歲的黃姓老翁,去年八月間駕駛一輛三點五噸的小貨車,行經苗栗南庄鄉事故地點,遭同向莊姓機車騎士未依兩段式左轉,兩車發生擦撞,造成機車騎士倒地輕微受傷。法官認為黃姓老翁依規定專注車前狀況,且後方車斗載有貨物,再加上貨車相較一般轎車震動力大,且八十多歲老人,感官知覺相對比較弱,因此擦撞全然不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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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檢視現場監視器顯示,擦撞當下小貨車完全無踩剎車或停頓查看的跡象,一般人正常駕駛車輛,對於突如其來的狀況不外乎踩剎車、往車窗外察看等反應,與老翁所指稱在完全不知情下駛離現場,情況相符合。此外,老翁事故發生後約兩個半小時接獲通知到派出所,也沒有酒駕等不法行為,研判無肇事後逃逸之動機。法官認為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對「肇事」的文義範圍,應限縮於「因駕駛人之故意或過失所致之事故」,不包含「非因駕駛人故意、過失所致之交通事故」,法官認定老翁並沒有肇逃之故意或錯失,撤銷原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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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 24
  • JamesTKSG
    主因是機車未依規定2段式左轉,所以如果要罰也應該是罰機車騎士。為什麽大部分的人都怪責貨車駕駛呢?只因為他年紀大?一堆小屁孩騎機車在車陣中隨意流竄才該重罰吧!
    2020年04月20日23:42
  • Rossi
    駕駛年齡真的要限制 要不然往後只會更多“不知情”的案例。
    2020年04月20日23:16
  • Robert
    所以呢,監理單位 請克盡職責 快速送案, 65歲以上長者持有駕照,駕駛交通工具上路 請強制每年做駕駛人行車反應健康檢查 保護長者,也保護每個用路人 謝謝
    2020年04月20日23:21
  • 陳玉櫻
    遲鈍的年長者不應該開車出門
    2020年04月20日23:45
  • 小高
    一定很多人不看內容就說是老人的錯。
    2020年04月21日0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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