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

快訊/聲請停止罷韓遭駁回 韓國瑜將提出抗告

EBC 東森新聞
發布於 2020年04月17日06:17

高雄市長韓國瑜日前委託前高市新聞局長王淺秋遞狀聲請停止罷韓投票,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於今(17)日裁定駁回。對此,韓國瑜下午透過律師葉慶元表示將提出抗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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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在不到一天內火速駁回韓國瑜罷免案的停止執行聲請,韓國瑜今日下午透過委任律師葉慶元發表回應,表示將提出抗告。葉慶元律師指出,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在新聞稿中已經確定中選會109年1月20日的通知就是行政處分,這點和韓國瑜的訴求相同,也證明罷韓團體先前反覆強調該通知並非行政處分的說法不實。

▼韓國瑜日前委託律師,向高等行政法院遞狀聲請停止罷韓投票。(圖/東森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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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法院駁回的理由,葉慶元表示感到非常困惑。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在新聞稿中說明:「聲請人向訴願機關提起訴願,並申請停止執行至今僅一週,迄今並未遭到訴願機關為拒絕的決定,且亦難認訴願機關有無故延遲作出決定的情形。沒有『緊急迫切到非得逾越(或跳過)訴願機關的先行程序,而由本院立即為暫時性保護措施」的必要性。」

葉慶元指出,依照行政法院的慣例,針對停止執行案件,向訴願會提出後,並不需要等到訴願機關拒絕,也不需要等待一定時間之後,才可以向行政法院聲請停止執行,也與台北高等行政法院的慣例不符。韓國瑜市長是4月6日透過中選會向訴願機關申請停止執行,至16日已經10天,並非僅有一週,訴願機關至今均無任何回應,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此一駁回聲請的理由,顯然與慣例不符。

▼罷韓團體We care負責人尹立發起罷韓連署。(圖/東森新聞)

葉慶元進一步說明,中選會今日下午將召開委員會議審議,一旦公告成案,辦理時間依法應在罷免案宣告成立後20天起、60天內,最快在五月即有可能舉行罷免投票,所以本案顯然客觀上有急迫情事,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所謂本案客觀上沒有急迫性的說法,令人費解。

葉慶元表示,雖然還没有收到駁回裁定,但是會開始撰擬抗告狀,希望最高行政法院能撥亂反正,糾正台北高等行政法院的錯誤見解。
 

(封面圖/東森新聞資料畫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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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 329
  • 老古
    輸不起的憨愚!
    2020年04月17日07:10
  • 澄樺
    可笑 選舉期間屁話ㄧ堆 忘記自己講的 籠來 林北擔理?
    2020年04月17日07:10
  • 俊仁
    那人民可以集體提出惡意阻止罷免行動之告訴嗎?
    2020年04月17日07:10
  • 曾進財
    怎麼了,變一隻縮頭烏龜
    2020年04月17日07:11
  • 曾進財
    巴結一點啦?願賭就要服輸
    2020年04月17日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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