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22日晚間,在台中市中區發生公車撞死行人案件,造成2名東海女大生1死1傷,事後肇事的公車司機施姓男子辯稱「天色昏暗未看到人」,被依涉嫌過失致死罪移送法辦。施姓司機曾偕妻子,到靈堂和女大生的牌位下跪道歉,家屬相當痛心,也質疑司機,當下只有壓到女兒(女大生)的手,是司機又移動車,才把她硬生生輾死,讓家屬不能接受。法醫高大成也分享,可以從壓到的地方,看有沒有出血,可以知道她是活著被輾死,或是已經斷氣了才遭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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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顧這起案件,發生在中區台灣大道綠川東街和中山路口,當時巨業交通的305號公車,65歲的施姓司機開公車,由台灣大道一段沿綠川東街左轉中山路往建國路方向行駛,準備要左轉時,疑似沒看到斑馬線上的2名東海大學的女大生,導致會計系林姓女大生及法律系王姓女大生遭撞,林女被捲前輪下,當場失去呼吸心跳,經送醫搶救後,宣告不治。
家屬表示,當下女兒只有手受傷,旁邊的同學大叫「你壓到我同學了!」,但司機「卻選擇再壓她,不是要先看她被壓到哪裡?你怎麼會是再動一次、再動一次,你壓到的是她的脖子。她是活著的,一開始只有手被你壓到,是因為你上車,又動了車,她才被你硬生生又被你壓過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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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醫高大成分享,案發當時監視器很重要,一般大車輾到的地方在大腿骨、膝蓋,可以從壓到的地方,看有沒有出血,可以知道她是活著被輾死,或是已經斷氣了才遭輾,如果是活著才被輾過,骨頭破掉的地方會出血,撞死又移車輾過去,恐涉及毀損屍體罪;又移車把人輾死,就是過失致死罪,不管怎麼樣,在斑馬線撞死人,是很大的錯誤,現在提倡斑馬線停讓的議題,卻又釀出死傷,很不應該。
高大成也說,公車跑一趟多少錢,鼓勵你多跑幾趟,增加收入,所以司機才有可能趕時間,他認為應該要取消,不可以這樣。
洪清賢 可惡的司機,撞了人又下車查看,不是救人第一趕緊通知警察及救護車,怎麼上車又輾過,应以殺人罪處理,且又有前科
09月27日07:59
M.H 這司機真的是徹頭徹尾的蓄意殺人犯
09月27日08:06
李 這哪是過失致死
明顯就是殺人罪了
09月27日10:59
詩書話周瑜 對於運輸經營者而言
這只是一個生意!
對於司機而言
這只是一個賺錢的工作!
對於政客而言
這只是一個意外麻煩!
對於大眾和媒體而言
這是一則新聞和情緒
對於死者家屬而言
這是一生永遠的悲痛!
對於死者而言
這是不歸路!
對於台灣人民而言
下一個可能就是你或至親?
09月27日07:08
scc 這就是大車司機的潛規則
09月27日08: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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