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康警強勢執法 報請檢方核發鑑定許可確定酒測值超標 依公共危險罪嫌送辦
記者王勗∕台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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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康分局復興所警方日前深夜於大灣路與大灣二街口發現一輛轎車綠燈後未行駛,主動上前關心駕駛狀況,未料駕駛見警方加速駛離,行車有不穩情況,警方緊急攔停駕駛。駕駛下車拒絕酒測,警方當即開立拒測罰單十八萬,並報請檢察官後強制酒測後發現酒測值超標,仍被依公共危險罪移送法辦。
隨著酒駕新法上路,罰則加重外尚有累進加罰可能,重複酒駕累犯也可能被公告姓名,因此有少數不良駕駛於酒駕遇上警方攔查權衡利弊選擇「拒測」,但「拒測」並非萬用解方,警方如有明確證據認定駕駛有「不能安全駕駛」之虞,即便硬吞拒測罰單也可能被依公共危險罪嫌查辦。
永康分局三至七日執行酒駕取締勤務,三日深夜十時許,復興所警員於大灣二街口見一輛轎車在路口號誌轉綠後數秒未行駛,上前關心時,駕駛不顧警方攔查逃逸,行車有不穩、蛇行狀況,警方隨即展開追查,在南灣街將轎車攔停,渾身酒氣的駕駛當即表示拒絕酒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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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開單後認該駕駛行車蛇行不穩、下車無法穩定站立,也無法安全駕駛,立即報請檢察官,經檢方核發鑑定許可,駕駛最終才選擇坦承配合酒測,酒駕犯行曝光後隨即被依公共危險罪嫌移送法辦,駕駛後續也將同時負擔拒測十八萬重罰及酒駕刑責。
永康分局交通組指出,三日起酒駕取締勤務迄今二日,累計取締酒駕十三件,十件依公共危險罪嫌移送、三件行政裁罰。
劉弟 修法只要拒測有效時間內要強制抽血驗酒精濃度,公權力才能依法判決達到效力,不該只是隨便罰款輕鬆放過而已。且罰款應依該車輛現殘值三分之二以上起跳才對,車輛沒入才能有效遏止再度犯罪。
2023年03月06日03:01
布鞋(偉)╮(╯▽╰)╭ 其實這樣的罰金真的沒什麼用,會犯的一樣還是會犯。
可以學國外看看,罰款金額來決定還要被關幾天(比如被罰18萬後還要執行一天算3000的關個60天的牢獄)
這樣不管有沒有錢的人要酒後開車時應該會比較大的警惕作用吧!
2023年03月06日02:55
林濬蒼 每天都是酒駕罰不怕,那就是刑責太輕,政府只會放任不管,只管自己的口袋飽不飽
2023年03月05日22:56
BAO 罰太少了~
2023年03月05日19: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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