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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虛擬貨幣商行詐騙之實 狡猾車手難逃警法眼

台灣好新聞
發布於 01月06日16:13 • 記者張文熹/彰化報導

彰化縣警局田中分局二水分駐所所長許翰綸、副所長余東隆於日前查緝詐欺車手勤務,在超商附近成功逮捕一名剛面交完周姓車手,並查扣手機、及新臺幣28萬元等多項證物,依涉嫌詐欺、洗錢防制法移請彰化地檢署偵辦。

二水所所長許翰綸當場與被害詹姓女子耐心解說及勸導,被害人不認為自己遭詐騙,係投資虛擬貨幣且誤以為有獲利,儘管詐騙集團以為天衣無縫的騙局,也無法躲過警方的法眼,進而突破被害人心防,詹女才驚覺遭詐騙,另稱係於網路FB看到一頁式廣告,連結直接加入對方的LINE後,對方方提供一個詐騙網站給被害人,並慫恿至該假網站申請會員及虛擬貨幣錢包,被害人不疑有他於是要儲值28萬元向幣商購買虛擬貨幣,並有專員到府收款,警方告知這是詐騙一貫手法,並成功查獲詐欺犯嫌,經了解被害人是第1次面交,警方就成功攔阻新臺幣28萬元,成功守住民眾的辛苦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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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虛擬貨幣商行詐騙之實 狡猾車手難逃警法眼

田中警分局分局長林鼎超表示,依據洗錢防制法第6條規定,提供虛擬資產服務、第三方支付服務之事業或人員未向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完成洗錢防制、服務能量登記或登錄者,不得提供虛擬資產服務、第三方支付服務以及刑法第339條,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以詐術使人將本人或第三人之物交付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五十萬以下罰金,請社會大眾勿以身試法,請勿輕易相信網路或社群軟體上任何投資可輕鬆獲利之資訊,如有任何疑問可撥打165反詐騙專線、110報案專線詢或上網查詢「打詐儀錶板」線上查看及報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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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 1
  • 曾德銘
    會搞虛擬貨幣的人,坦白說就是一些不切實際的人在買賣,如詐騙犯,洗錢集團,地下簽賭,還有一些是犯罪不能見光的髒錢,正常人是不會碰這些東西的。
    01月06日23: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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