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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印良品多項塑膠容器違規挨罰5.7萬元 迪卡儂水壺標示不符罰4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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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於 18小時前 • 發布於 18小時前 • Yahoo奇摩新聞

新興含塑膠材質食品容器具或包裝深入民眾日常,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今天公布最新稽查結果,其中無印良品被查獲多件產品檢驗不合格、標示不清等違規,共計挨罰5萬7000元;另外迪卡儂也有水壺標示不符規定。

塑膠或矽膠容器生活常見,食藥署今年9至10月間,協同全國22縣市(政府)衛生局執行113年度「新興含塑膠材質食品容器具或包裝稽查專案」查核製造業及販售業,結果今天公布。

食藥署北區管理中心主任鄭維智接受媒體電訪說明,針對製造業及販售業查核食品接觸面含塑膠材質食品容器具或包裝的成品標示,共完成250件,其中238件合格,12件標示不符規定,均由所轄衛生局依法處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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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12件標示不符合規定的產品中,無印良品一口氣有5件產品上榜,包括小料理匙、2公升壓克力冷水筒、800毫升攜帶式透明水壺、方形及圓形矽膠製冰器,地方衛生局總計裁罰新台幣5.7萬元。此外,台灣迪卡儂有限公司的水壺未標示耐熱溫度;外包裝標示本體材質為100%熱塑性聚氨酯(TPU),本體卻以壓印方式,標示50%TPU,挨罰4萬元。

除了標示不清等違規,無印良品另外還有1款產品「小料理匙」被檢出鄰苯二甲酸二丁酯(DBP)超標,同樣沒有通過抽驗的彰化縣優之館有限公司杯蓋矽膠貓耳朵10cm品項,則是驗出鄰苯二甲酸2-乙基己基酯(DEHP)。鄭維智說,經所轄地方政府衛生局命業者限期改正後,均已無產品可供複抽驗,後續列入加強管理對象。

責任主編:于維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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