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性侵案件的研究當中,親屬性侵,就佔了將近七成!而台北市有一名可惡的外公,在2017年就奪去同住的10歲外孫女初夜,接下來的三年,外公竟持續侵犯孫女。
而這位可憐的小女孩,想拒絕卻又不知如何反抗。因為外公是家中收入來源,擔心家中經濟遭受影響,只能隱忍。直到14歲,小女孩才終於向師長求援!
外公以「身體不行」、「精神疾病」為由辯解
外公被社工通報之後,起初還堅不認罪,說自己「身體不行」,後來又提出精神科就診記錄,但也被法官發現,這份紀錄是在侵犯孫女之後所為。目的是在為逃避刑責。
這場性侵的噩夢長達三年,前後加起來共65次犯罪。然而在外公認罪,孫女也心軟同意輕判後,法官竟然根據刑法第222條第1項、第227條第1項,以接近最低本刑7年以上及3年以上10年以下徒刑,輕判外公7年6個月徒刑,可上訴。
法官輕判理由:情堪憫恕
就孫女與學校輔導老師證述,另有醫院診斷證明,孫女手繪現場圖及勘查現場照片,相關心理治療報告等,足認犯罪事實。
但法官考量,外公在審理時終能坦承犯行,並與孫女成立調解也屢行完畢,堪認尚非極惡之人,容有情堪憫恕,得依刑法第59條規定酌減其刑。
孫女也許迫於經濟壓力、親情壓力,選擇原諒。但身心受創,誰來憐憫她?
性侵案件中,有將近七成都是親屬關係
國內性侵害被害人未滿18歲者約占63%,且每100位被害人中,就有3位是0歲至6歲的兒童,進一步分析110年學齡前兒童性侵害案件,兩造關係超過9成為認識者,且以「親屬關係」最多,約占65%,朋友關係為次,約占17%。家庭成員及朋友間的性不當對待,顯然成為學齡前性侵害防治的關鍵議題。
多數家長會叮嚀孩子「小心陌生人」,但是熟人更是爸媽會輕忽的危險。尤其當12歲以下兒少遇上家中性侵時,孩子多半因害怕在家庭裡被孤立、排擠,而不敢說出來;即使勇敢說出來,大人也可能不相信,反而將孩子推向孤立無援的處境。
當孩子告訴你他被性侵害時,如果你反而責備孩子、生氣、表現出覺得很羞愧、不講話離開、指責孩子亂講話…等等,這些都會對孩子造成很大的傷害,孩子可能就不願意再告訴你,或是告訴你「他是開玩笑的」
請相信孩子講的話,孩子在講性侵時通常不會說謊。只有極少數的孩童性侵通報是假的。在你回應孩子前請先想清楚你要怎麼回應,不要衝動或是在有劇烈情緒下回應。讓孩子知道你相信他講的話,謝謝孩子願意告訴你,稱讚孩子的勇氣,鼓勵孩子說多一點,使用開放式的問題
預防熟人性侵,家長可以天天問孩子的5個問題
孩子的拳頭、權力關係都不夠大,所以常常遇到這樣的狀況,大人就叫他「不要講了、那只是在開玩笑」。爸媽平時一定要和孩子多聊天,注意孩子的心情有沒有變化。與其問孩子「你剛剛乖不乖?」、「有沒有聽阿姨的話?」
以阿姨為代號,家長可以這樣問孩子:
1.「你剛剛跟阿姨做了哪些事情?」
2.「剛剛阿姨照顧你時,你最喜歡的事情是什麼?」
3.「剛剛阿姨照顧你時,你最討厭的事情是什麼?」
4.「你今天下午有覺得安全嗎?」
5.「還有什麼想要跟我分享的嗎?」
預防熟人性侵,為孩子建立3個安全防線
家長除了自己和孩子都要提高警覺,還要從小教小孩建立3個的安全防線。
包括:
讓幼童認知身體紅燈區表示任何人都不能隨意觸碰。(紅燈區:任何人都絕對不能觸碰的地方,像是臀部等隱私部位。)
提醒要尊重他人身體自主權,碰觸他人時,記得先問過別人,取得同意。
讓孩子知道:「我認識你!但我可以拒絕、逃跑、趕快求助。」強調遭遇不當碰觸,讓你感到不舒服時,應該要拒絕、逃跑、並向可以信任的大人,像是媽媽、老師求助!切勿因認識對方而不敢反應。
家長有守護孩子的責任。若看到熟人以不當的方式碰觸孩子,都要嚴正請他切勿再犯,並提高警覺。而當孩子童言童語訴說不當情境,或指出下面痛痛,爸媽也要耐心引導,才能避免遺憾不斷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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宇 綠圾既得利益者們
1天前
迷路迴圈# Anna 我們中華民國應該立法通過化學去勢
1天前
雯蘭 非常可惡永遠都不能原諒
1天前
張小民 想不透為何用“阿姨”?
1天前
悅伽 台灣真的是個鬼島⋯,殺人犯、詐騙集團、這種人就是畜牲禽獸,虎毒不食子⋯⋯,居然還輕判刑⋯⋯,台灣要地獄~~來的法官,不要再來恐龍白痴的爛人來當法官⋯
23小時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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