凱米颱風登陸,全台各地出現不少災情,尤以高雄淹水狀況劇烈,高雄市政府社會局祭出災後救助,針對天災如水、火、風、雹、旱、地震、土石流及其他致損害重大影響生活之災害受影響者可請領補助金,姊妹淘整理申請資格、補助金額、期限等,民眾若有以下受災情形可於 30 日向各區公所申請災害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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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助規定】
1. 死亡救助︰因災致死或因災致重傷而於災害發生後 30 日內死亡者。
2. 失蹤救助:因災致行蹤不明並於警察機關登記協尋30 日以上未著者。
3. 重傷救助︰因災致重傷,或未致重傷而須緊急救護住院治療,自住院日起 15 日內之住院期間所發生自行負擔之醫療費用總額達重傷救助金額者。
4. 安遷救助︰住屋因災毀損達不堪居住者。
5. 住屋淹水救助:住屋因水災淹水,自室內樓地板起算達 50 公分以上者。
6. 住屋土石流救助:住屋因土石流入,自室內樓地板起算達 30 公分或面積達二分之一者。
7. 住屋毀損救助:本市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住屋因災毀損住屋面積四分之一以上,未達不堪居住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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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助金額】
1. 死亡救助︰每人發給新臺幣 20 萬元。
2. 失蹤救助︰每人發給新臺幣 20 萬元。
3. 重傷救助︰每人發給新臺幣 10 萬元。
4. 安遷救助︰每戶每人發給新臺幣 2 萬元,並以 5 人為限。
5. 住屋淹水救助:每戶發給新臺幣 1 萬 5000 元。
6. 住屋土石流救助:每戶發給新臺幣 1 萬 5000 元。
7. 住屋毀損救助:每戶發給新臺幣1 萬 5000 元。
【申請期限】
於 30 日內依據「高雄市災害救助金核發辦法」規定向各區公所申請災害救助。
本次凱米颱風帶了強大雨量,造成高雄各處淹水,截至今(26日)仍有多處積水尚未退去,而面對自然災害時,政府和社會各界的支援也顯得格外重要,也期盼受災民眾都能盡快回復日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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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秉修 其實說真的,我覺得以後不用分配什麼治水資金了。反正逢雨必淹,越治越糟,以後都是千年,萬年難得一見的降雨量。倒不如把錢放著,等淹水再來補助,皆大歡喜?
07月26日12:57
Min 又要拿納稅人的錢養蛆了
07月26日13:48
廖➕男 希望高雄的鄉親為了十萬繼續淹,淹到頂淹到滿讓塔綠班表現一下
07月26日13:44
Yu Lin 治水失敗,撒幣最快,懂了!
07月26日18:37
LuLu 有政府,會灑錢
07月26日1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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