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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起路口大執法 汽機車未禮讓行人最高罰3600元

中央通訊社
發布於 2020年08月31日09:47

(中央社記者汪淑芬台北31日電)交通部與警政署上週共同宣布,9月1日起實施全國路口安全大執法,維護路口安全及行人路權,提升用路人守法觀念,汽機車不禮讓行人,最高可罰新台幣3600元。

交通部說,近2年交通事故不減反增,民國108年全國道路交通事故30天內死亡人數為2865人,較107年增加85人;109年1至5月為1221人,較去年同期增加47人,且很多發生在路口,為防止惡化,路口加強執法刻不容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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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道安委員會分析,交通事故中,約有6成發生於路口,其中行人死亡人數近4成也發生在路口,路口行人致死事故肇因以「車未注意車前狀況」、「車搶越行人穿越道」及「行人未依規定行走行人穿越道、地下道、天橋而穿越道路」為前3名。

交通部說,104年至109年6月,各警察機關針對「車不讓人」、「行人違反路權」違規行為舉發件數逐年增加,但民眾守法觀念仍有待加強。

警政署已發函各縣市警察局,9月1日起,連續1個月路口安全大執法,重點項目為「汽機車不停讓行人」、「車輛轉向不暫停讓行人優先通行」、「汽機車闖紅燈及紅燈右轉」、「行人未依規定行走行人穿越道」及「行人未依標誌、標線、號誌指示或手勢指揮穿越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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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政署針對汽機車不禮讓行人的取締,訂定3大原則,一是路口無人指揮時,汽車在行人穿越道上以距離行人行進方向一個車道寬(約3公尺)以內,以及前懸已進入行人穿越道上為取締認定基準;其次是路口有人指揮時,不聽從指揮強行通過者,得逕予認定舉發;第三是以攔停舉發,但當場不能或不宜攔截製單舉發者,得直接逕行舉發。

根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汽機車不停讓行人」、「車輛轉向不暫停讓行人優先通行」,罰鍰都是1200元至3600元,「汽機車闖紅燈」罰1800元至5400元,「紅燈右轉」罰600元至1800元,「行人未依規定行走行人穿越道」、「行人未依標誌、標線、號誌指示或手勢指揮穿越道路」罰鍰都是300元。(編輯:管中維)109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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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 167
  • Chien
    請把邊過斑馬線邊滑手機的納入罰款裡,一堆白目慢的要死,當大家的時間都不是時間?
    2020年08月31日11:10
  • Gary
    這樣很好啊!同樣的行人違規橫越馬路闖紅燈,被撞死駕駛也應該沒責任,這才公平
    2020年08月31日11:08
  • 黃榆蓁
    太不合理了,慢慢走的一堆,等行人走完也紅燈了,右轉車只能過一台 😡,這樣不對吧!慢慢走的要等,闖紅燈的也要讓,車子還過不過啊 😤,行人紅綠燈獨立好了,不要跟車子一起 😡
    2020年08月31日11:17
  • 吳柏汶
    一堆白癡走路仔走路像殭屍一樣要走不走的
    2020年08月31日11:14
  • Freda
    請問一下一堆穿越馬路不走斑馬線的行人單車誰來罰錢監督?
    2020年08月31日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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