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日上午10點多,新北市三峽一處市場發生砍人案件,警方到場後立即把砍人嫌犯逮捕,帶回偵訊。原來這名砍人女嫌犯,在市場裡的擺攤賣雞肉,收攤時沒把地上髒水清乾淨,不滿被店家提醒,竟憤而砸店,甚至持菜刀追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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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近攤販vs.黃姓女子:「小心小心小心,小心小心小心,他又來了。」
這名黃姓女販把椅子高舉,就朝人猛砸過來,把店內弄得一團亂。
附近攤販vs.黃姓女子:「我要打電話叫警察來喔,美女你在裡面,好你先在裡面,不要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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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砸椅子還不夠,又拿起地上鐵架丟,拿得到的東西,都被當成攻擊武器,就連旁邊民眾也被波及,氣得打電話報警。
附近攤販vs.黃姓女子:「做錯事還有這種態度,這麼多人在看你不要這個樣子,我們好好的談好嗎?」
儘管大家好說歹說,沒想到她竟拿起菜刀,想要追砍,到底什麼糾紛,要吵成這樣?
15日上午10點多,三峽民生街的這處市場裏頭,一名楊姓女子把店門口的空位轉租給黃姓女攤販,擺攤賣雞肉,但到了打烊時,地上一大攤的髒水,都沒有清理乾淨,沒想到跟對方提醒,女攤販竟然爆氣,還砸毀她店裡的商品,警方獲報到場,也立即將人帶回。
附近店家:「剛開始而已,我9點多來的時候,已經很亂了。」
附近店家vs記者:「那一天(場面)很大喔,拿菜刀,警察有來喔,有啊,還來了3次。」
楊姓女子是經營零食雜貨,只是把店門前的位置,承租給黃姓女攤販,這回因為衛生問題爆發糾紛,她的右眼也因為被東西砸到受傷,生財工具,商品全部毀損,無法做生意,打人的女攤商,也已經涉嫌毀損及傷害等罪,恐怕會吃上官司。
海洋(ocean)冷鋒 唉,大家都是出來賺錢混口飯吃,自己的地方收攤的時候就自己打掃乾淨就好,🈶️必要這樣嗎,到時候被判刑,罰款,又是被爛政府賺去了,做事情前,情緒管理一下吧?
2019年08月25日15:42
判太輕了
2019年08月25日23:09
ALLEN 恐吃上官司???
都拿刀砍人了是沒出人命不甘願嗎?
毀損、傷害……莫名其妙!
持刀砍人擺明就是「殺人未遂」怎麼會以傷害罪辦?
這樣的不定時炸彈就應該重判入獄
重罪輕判只會變相的縱容犯罪
真不懂台灣司法特考到底標準何在???
2019年08月25日17:01
衝沙司 臉書上看到描述的事實好像不是這樣喔…記者有證實事實如何嗎?
2019年08月25日16:09
好像不是這樣哦
2019年08月25日15: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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